新浪新闻

基因歧视第一案探触社会公平

大众网-齐鲁晚报

关注

■他们因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而被佛山市政府部门拒绝录用

■这种基因的携带者在广东本土人中占近12%

■基因歧视在欧美屡见不鲜,在中国已不容回避

携带者:对胜诉我不抱任何信心

“很无奈,对胜诉我不抱任何信心。”小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基因携带与生俱来,不应该成为找工作的门槛。”小谢这样表达自己“朴素”的认识。他说,自己身上完全没有症状表现,这种基因并没有给自己的日常学习生活造成不便,如果不是此次公务员入职体检,他根本不会知道自己是“地贫”基因的携带者。

小谢一直在向上级单位反映他和同伴的情况。他分别致电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人事厅、国家公务员局、卫生部,还发邮件给佛山市政府、广东省政府、省卫生厅、省信访局,各种能想到的尝试和努力都做了。

之所以最终选择起诉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谢是想通过自己的案例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从而使得现行条例进行修改。

官方:有血液病即是体检不合格

佛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在给小谢的邮件中这样回复:《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血液病,不合格。经咨询卫生部门,地中海贫血属血液病,体检医院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就此问题,我局及市卫生局已分别向省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希望逐级反映我省的实际情况和广大考生的诉求。

近日,该局副局长周建华回应媒体时再次强调:“地中海贫血病是属于血液病的一种。有血液病即是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就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目前,该局正按照相关的程序和要求准备应诉,已聘请了辩护律师。“我们有依据和证据,在程序和职责方面也没有过错。”周表示。

考生呼吁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执行《体检标准》,不要对血液病范畴作出过宽定义,给予他们公平竞争的机会。他们认为,携带何种基因是他们本身无法避免也无法改变的,任何人都可能存在某种基因缺陷,如果仅仅因为基因的关系而使一个健康的无任何临床症状的人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这不仅是对这一类考生极大的不公,也会对任何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构成威胁。

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这种基因在他身上携带了22年。如今第一次被发现,就给了他"致命一击"。

小谢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即将进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经贸局工作。但羡煞旁人的小伙子被体检这最后一道关卡击倒了。他被查出是"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最终因"血液病"而被拒录。

同时因"地贫"基因而被拒之门外的还有另外一些年轻人。

2009年12月29日,小谢等3名参加当年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1月5日,法院正式立案。

因基因而引发的诉讼,这在中国尚属首例。已有专家表示,此案将成为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

资料

地中海贫血病

地中海贫血病研究专家、广州南方医院儿科主任李春富教授介绍说,地中海贫血病是一种基因遗传病,在临床上分为轻型、中间型和重型。中、重型症状明显,主要表现为贫血,但轻型和“地贫”基因携带者基本没有体征表现,不影响工作和生活。

李春富表示,这种病在北方罕见,而在南方较多,特别是两广地区。“地贫”基因携带者在广东本土人中占近12%,人群非常庞大。这些人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因而公务员录用体检判定其不合格欠妥。

专家>>

已构成歧视

“支持小谢,因为他的这种斗争维护的不光是自己,从社会意义上讲是维护这类人以后不受歧视。”我国生命伦理学泰斗邱仁宗教授认为,“地贫”基因携带者在临床上并没有表现,也无任何症状,以携带基因为由剥夺其就业权利,这已构成歧视。

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杨中艺表示,把“地贫”基因当作公务员的门槛,显然是没有道理的,也肯定是不合适的。“地贫”不传染,虽然作为遗传病会传给后代,但对工作学习没有任何影响。目前的国家规定中,关于“血液病”的规定太笼统,导致实施起来有很大的问题。

邱仁宗表示,遗传病很普遍,但不能对携带致病基因者歧视,由于某类人的某些特征,不能享有平等的权利,这是很重大的议题,“我会向卫生部反映这样的情况”。

“目前社会上连艾滋病、乙肝都不能歧视,基因更是这样了。”邱仁宗说,列入公务员录用标准的病症,必须慎重对待。

但论及小谢等人的案子能否胜诉,邱仁宗感觉“难度很大”。虽然各种致病基因携带者的数量实际上相当多,但公众普遍对遗传病不了解,其涉及的伦理问题和法律问题又相当复杂。

“无论这场官司有没有打赢,都有很重要的意义。”邱仁宗最后说。

本版稿件据《中国青年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