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欲同归于尽男子伤人后自首被轻判
新闻晨报
□杨天弘 通讯员 陈 丽
晨报讯 男子陈某因恋人提出分手而心灰意冷。就在他欲与恋人同归于尽时,幡然悔悟,在邻居的帮助下投案自首。日前,嘉定区法院一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陈某与纪某系恋爱关系,后纪某因家人的反对等原因提出分手。去年8月23日,陈某在嘉定区其暂住处内,再次要求纪某向其家人明确两人关系,遭到纪某断然拒绝。陈某顿时心灰意冷,拿起身边的美工刀欲自残。纪某连忙劝阻,此举反而激怒陈某。陈某萌生先杀死纪某后再自杀的歹念,遂持美工刀将纪某颈部割伤。纪某吓得直呼救命,她的呼救声终于唤回了陈某的良知,最终打消了同归于尽的念头。在邻居的帮助下,纪某拨打了“110”报警。
经嘉定警方鉴定,纪某颈前部外伤性锐器创伤,致左胸锁乳突肌断裂,颈前部留有一间断性皮肤瘢痕,累计长10.5厘米,其伤势构成轻伤。法院认为,陈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又因其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应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