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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转移养老关系住房保障金可提现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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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园区非苏州户籍公积金会员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同时,也可按比例提取住房保障金和医疗结存款。此项提现业务已从12日开始办理。

据了解,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全国正式施行。园区公积金账户集中了5大社会保障险种和住房保障基金,这样的“大一统”账户使得非苏州户籍公积金会员在办理转移手续时还涉及到住房保障金和医疗保险,情况相对复杂。按照园区养老保险转接执行细则,非苏州户籍公积金会员离职时将按照不同缴费基数类别提取不同比例的住房保障金和医疗结存款现金。

园区公积金A类在按国家政策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可提取10.5%的住房保障金和医疗结余款。公积金B类可提取2.5%到3.5%的医疗结余款。而公积金C类则不可提取现金。以园区平均年收入3万元的非户籍职工为例,如果缴纳A类公积金,当其离开苏州时,可有6000元作为养老保险转移至其新就业地。而本人可提取3150元住房保障金和医疗结余款(如未使用过医疗专户,则为600元)。

据介绍,住房保障金和医疗结存款的提现业务从昨日开始办理。非户籍离职公积金会员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可凭证件到园区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提现手续。 (方怡 邱洪生)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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