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发廊妹夜出喝酒命丧旅馆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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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新快报记者 佚 芙 麦翠如 执行:新快报记者 麦翠如 杨晓霞 肖伟
——情杀?他杀?自杀?目前案件尚未定性
中山市南朗镇灵色发廊(别名)的发廊妹晚上随客外出喝酒,却半夜丧命于该镇蓝蓝旅馆(别名)内。死者家属闻讯从外地赶来中山,却对其死因存疑,是奸杀,还是酒精中毒?事情扑朔迷离,附近街坊议论纷纷。记者接到报料后,对该事件行了深入采访。目前,中山市南朗镇公安分局仍在对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事件经过
出事前一天,还向老板借了300元
死者贾彩霞(化名)今年32岁,来自湘西龙山,在南朗灵色发廊工作一个多月。据贾彩霞的叔叔贾先生介绍,贾彩霞2000年来广东打工,并在广州中澳鞋厂担任车间主管。由于人长得漂亮又有气质,引来不少男士追求,而她却一直没有谈恋爱。直到3年前,经过朋友介绍,才认识了一位姓梁的天津男子,确立恋爱关系。由于该男子经常赌博,不但输光了所有家产,还拿走了贾彩霞的多年积蓄,去了国外。
2008年,感情受挫的贾彩霞辞掉了先前的高薪工作,经朋友介绍来到中山某发廊。“她听别人说在发廊工作赚钱快,就当了发廊妹。由于她很爱面子,所以近两年来就与家里断了联系。在她出事前一天,还向老板借了300元,说第二天去广州接朋友,没想到……”与贾彩霞相熟的朋友告诉记者。
“姐姐的个性很要强,喜欢独来独往。自从那一段感情受挫后,她就辞掉原来的工作,不愿意与家里人联系。这两年来父母四处打听她的下落,一直都杳无音信,万万没想到今天却阴阳相隔……”提起贾彩霞,她的妹妹贾迎春(化名)感到非常意外,双眼不时闪动着泪花。
疑为呕吐时被食物堵塞气管致死
据了解,去年11月,贾彩霞经朋友介绍跳槽到灵色发廊,期间认识了林某,因林某经常找贾彩霞洗头和按摩,两人关系渐渐亲密。去年12月2日晚上11时30分,贾彩霞给林某洗头、按摩后,随林某外出宵夜。
据蓝蓝旅馆录像资料显示,事发3日凌晨2时左右,林某扶着“醉得不省人事”的贾彩霞前来开房,林某办理手续,贾彩霞则由摩托车司机扶坐在地上,双眼合闭,一动不动,随后被林某抱入房间。而在早上5时左右,林某却叫旅馆的保安迅速报警。经抢救无效,贾彩霞当场宣布死亡。“当时那个女的好像全身瘫软,是那个姓林的男人将她抱到房间,不久那男人又匆匆离开,相距半个小时才跑回来。男人很面熟,曾经在旅馆开过几次房。”当天值班的保安告诉记者。
随后,南朗镇公安分局给死者作了法医鉴定并对家属给出口头结论:死者酒精超标一倍,初步断定排除他杀,疑为呕吐时有食物堵塞气管致死,却没用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据死者叔叔贾先生陈述,由于死者颈部有多处类似勒伤的疤痕,腿部内侧还有淤伤,因此家属对于其死因心存怀疑,要求南朗镇公安分局对贾彩霞进行验尸。
“彩霞性格高傲,为人心直口快,有什么就说什么,从来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所以与她相熟的同事对她了解并不多。有一次一个客人来洗头时摸了她一下,她上去就给人家一个大耳光,那人再也不敢来了。”贾彩霞的同事告诉记者。“由于发廊有规定,发廊妹外出要请假登记,因此她也很少和客人单独外出,就算是与同事外出喝酒,贾彩霞也懂得分寸,不至于醉成这个样子”。
家属对死因存疑,借钱请专家验尸
贾彩霞出事后的第八天,家属从湖南赶到南朗。由于近两年来,贾彩霞与家里断了关系,因此家属对于其生活近况几乎一无所知。对于贾彩霞出租屋里那两把牙刷、一双男拖鞋和一张貌似贾彩霞的小孩照片,妹妹贾迎春一脸茫然。“听姐姐同事说,她有个五岁的女儿,如果照片上的小孩是姐姐生的,那小孩子现在又在哪里呢?”
“我父母都是农民,家中姐妹五人,姐姐(贾彩霞)排行老大。由于家里条件一直不太好,姐姐中专毕业后就独自来到广东打工赚钱,并很快在厂里当上了主管。为了供妹妹们读书,工作多年的她迟迟没有谈恋爱,反而经常往家里寄钱,是家里最懂事、最能干的孩子。”死者妹妹贾迎春告诉记者。据了解,自爱女异乡丧命,贾彩霞的父母终日以泪洗面。贾彩霞的叔叔贾先生说,“彩霞父母年事已高,不方便远行,因此拜托我等亲属前往中山,为彩霞办理后事。对于彩霞的死因我们尚有存疑,而相关部门又一直坚持他们的鉴定意见,所以我们只有借钱请专家进行验尸,希望能弄个水落石出,让彩霞死得清清白白。”
警方拒绝回答家属及记者的提问
“由于对贾彩霞的死因存疑,我们才决定对彩霞进行尸检。我们自己联系到中山大学医学院的专家,明明已谈妥,但南朗镇公安分局给中山大学医学院通了电话后,那边的专家却说不能来。我们只好又联系了南方医科大学对彩霞进行尸检,现在正要拿相关证明到该公安分局盖章。”贾先生说。当记者随同贾彩霞的家属再次来到南朗镇公安分局时,该分局的负责人对于家属及记者的提问都是谨慎地拒绝回答,记者要求采访那位法医也被拒绝。
日前,记者再次与贾先生联系,他告诉记者,由于验尸报告需要20多天才出结果,现在家属都离开了中山回到湖南。随后记者也曾多次与南方医科大学的专家乔老师联系,但座机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涉案的林某告诉记者,贾彩霞当晚表面是给他按摩,其实大半时间都在与一个叫小林的人在煲电话粥,具体通话内容他不清楚,后来贾彩霞提出心情、胃口不佳要求他请吃宵夜喝酒,由始到终,他没有逼她喝酒或醉后对其施暴。目前,他每天都需要去南朗镇公安分局报到登记,他曾多次问及案件当前的情况,而公安分局也是拒绝回答。
记者暗访
大多数发廊不给员工买保险
2009年12月16日,记者来到贾彩霞工作的灵色发廊。据了解,该发廊开业至今有20年之久,因此整个门面看起来较为残旧,加上位置较为偏僻,发廊的生意一般,门口站了一排浓妆艳抹的发廊妹,无精打采地闲聊或玩手机。"老板,今天又没有生意,为何不能'走钟'?"一发廊妹抽着烟,等待发廊老板的回话。
与此同时,该发廊老板向记者称,灵色发廊是正规的发廊,除了洗剪吹按摩外,绝无其他非法经营。发廊的管理也相当严格,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必须要填写外出申请表,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另外,该发廊还为每位员工买保险。当记者以家属身份问及保险金谁支付时,老板却支支吾吾表示,由员工购买,不过发廊给予小部分补贴。至于没有给贾彩霞买保险,该老板表示,是因为她入职才一个月,又迟迟没提供身份证。"彩霞在这发廊工作都有两个多月,怎么说只有一个月?"坐在记者旁边的发廊妹小声地说。
记者在南朗镇走访发现,大多数的发廊都没有给员工购买保险,即使个别发廊给员工购买了基本意外险,也是因为曾经碰到过类似的事故,不过保险的费用由员工埋单,而不少发廊妹都不愿意出钱购买。在南朗镇从事发廊工作的刘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在多间发廊工作过,发廊从来都没有给员工购买过保险,如果自己有需要就自己掏腰包。
没身份证件也能登记住店开房
随后,记者来到与灵色发廊相隔不远的蓝蓝旅馆,该旅馆与南朗镇医院仅一路之隔。对此,贾彩霞的家属感到非常不满。"旅馆与医院对门相望,作为监护人林某在贾彩霞神志不清的情况下不送她去医院反而去旅馆开房,应该要负一大部分责任;而旅馆工作人员明知贾彩霞喝酒过多,可能存在生命危险,却为了做生意,对当时情况不闻不问,不建议林某将贾彩霞送往对面医院,也要负一定责任。另外,旅馆也没有按规定对每位入住客人进行身份证登记,所以也应负法律责任。"
该旅馆的一名负责人称,现在全国的旅业并不需要入住的客人都登记身份证。旅馆是对外经营的,是服务性行业,经营的目的就是提供住宿,不可能因客人喝醉了就拒绝开房。
"在经营场所内,旅馆是否有责任保护客人生命财产的安全?"该旅馆的负责人对此一再强调,贾彩霞的死与旅馆无关。记者随后对南朗镇个别旅馆进行了抽样调查,走访的5家旅馆全部都表示没有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登记也可以开房。在南朗镇汽车站附近的某旅馆,记者等多人表示没有相关证件,要求开一间房,该服务员表示只需一个人简单登记即可开房,并没有详细问及原因。
最新进展
尸检报告迟迟未出
去年12月17日,南方医科大学受托对贾彩霞进行尸检,至今近一个月时间,尸检报告迟迟未出。日前,记者再次与南方医科大学专家乔老师联系,他告诉记者,由于有部分检测还没有出结果,因此尸检报告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出。关于死属是酒精中毒,还是另有隐情?一切都要等尸检报告的结果,目前无可奉告。
在南方医科大学专家对贾彩霞进行尸检当天,贾彩霞的叔叔曾给记者致电表示,专家初步确定彩霞是酒精中毒,但具体的尸检报告还需要等待10多天。而南方医科大学的专家却向记者否定曾经有这一说法。业内人士郑先生表示,若死者贾彩霞是酒精中毒,那是她自愿喝的还是被逼喝醉的?都与案件有关。公安部门法医对死者进行尸检,一般会对案发现场、死者衣着、皮肤和抽血等多方面进行检验,并将尸检的结果告诉死者家属,如果死者家者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或文件,法医无条件提供,并不能收费。如果死者家属对其结果产生怀疑,公安部门可协作家属联系相关的机关部门,不过费用由家属负担。
贾彩霞父母不知内情
贾彩霞的父母今年已经六十多岁,生活在偏远落后的山区,由于生活较清贫简单,家里没有固定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因此记者无法与两老取得联系。据贾彩霞乡下的“爷爷”(按家族辈位称爷爷,但年龄与贾彩霞的叔叔相仿)告诉记者,他们土家族的思想非常传统,视发廊、娱乐场所等地方为耻辱,如果知道家庭成员在外从事发廊等职业,整个家族的人都无法抬头做人。所以,对于贾彩霞的死因,家人都没有张扬,包括贾彩霞的父母,到目前为止仍然毫不知情。
据贾“爷爷”介绍,贾彩霞父母出身农民,靠种田维持生活,膝下虽有四女,除已故的贾彩霞,其他三个女儿都出嫁或待嫁,因此两老目前的生活状况并不理想。目前,他们只想尽快解决此事,并获得一些补偿,让贾彩霞父母老有所养。贾“爷爷”说,在中山人生地不熟,加上贾彩霞的父母从未出过远门,文化又不高,所以委托我们前来为彩霞办理后事,但没想到,至今都有一个月了,案件仍然没有进展。
话题延伸
“旅客住店无登记如发生意外旅馆不存在责任”
对于贾彩霞的悲剧,中山海天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表示,在案发当晚,作为案件中的监护人林某一直陪同在贾彩霞的身边,对其有看护的义务,发现贾彩霞有生命危险应该及时送院或实施抢救,但他没有做,所以在事件中应该负大部分责任。另外,由于旅馆开房时只登记林某相关的资料,在一定程度上,贾彩霞与旅馆之间不存在关系,所以旅馆对于其的死亡不存在责任。
据旅馆相关管理法规,旅馆对患急性传染病的旅客要及时送卫生医疗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传染,同时,旅馆也必须认真查验旅客证件,坚持凭证明登记住宿。因特殊情况没有证明的,应当问明来历,按规定项目详细登记,并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要妥善保管旅客登记簿(卡),按规定送交当地公安机关查验。因此,初步预计,该旅馆也应会受到相关的处罚。
业内人士李先生表示,目前酒店等旅业管理混乱,对客人入住登记把关不严,以致鱼龙混杂,成了不少犯罪分子作案的“高发地”。另外,在客人人身财产安全方面,也没有一个清晰明显的界定,因此当在酒店发生意外后,很难追责。
朋友回忆
“她为人善良,很讲义气”
同事:贾彩霞曾经说过,她已结婚了,偶尔也会提起他老公,说他是做生意的,现在在国外,因某些原因目前不能回国。而经常开摩托车来接她的那个男的,好像叫阿灿,是他老公在中山的朋友,委托他照顾贾彩霞的。至于她有没有女儿,就不太清楚,但她曾经的确提过她有个五岁的女儿。
贾彩霞住的出租屋的房东也告诉记者,那个男的对女的(贾彩霞)很好,每个月都提前给她交租,为人也不错。
阿灿:由于工作原因,与彩霞接触已经很多年了。彩霞辞工后,自己一个人在外无依无靠,我就把她接到中山,并在南朗给她租了一间房。我虽然已经结婚,但同样爱着彩霞,所以我们偶尔也会住在一起。她很爱面子,所以才骗同事说有个漂亮的女儿。自从知道彩霞出事后,我天天都想着她,闭上眼就是她。希望能早日破案,让她入土为安。
小林:与彩霞认识的时间不久,但她为人善良,很讲义气,在我困难的时候给予我帮助和鼓励,所以曾经有一段日子我在追求她。在她出事的当天晚上,我的确与彩霞通了几次电话,但我们都是普通聊天,并没有发生争吵。明知道她不能喝酒,那男的(林某)为何不阻止她?
林某:彩霞经常说要到外面找地方上网,然后要我陪她出去,有两次我们在蓝蓝旅馆开了房,不过我们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而事发当晚,我要求送她去医院,彩霞死活也不同意,并且提出把她送到蓝蓝旅馆,她说第二天她还要去广州接朋友。因为自己现在家有年老多病的母亲,所以获准保释,我但希望这件事尽快解决,以免让我母亲操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