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跟不上 不得扩大经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对于一座特大中心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而言,“量”的增加固然重要,但“质”的提升才是真正的核心所在。因为,发展出租车的最终目的,始终还是为了给市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我市以2007年新增出租车运力投放为契机,以强化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为核心,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摸索出一条出租汽车发展管理的新路子:要取得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不再是靠“资金”+“运气”,只有管理到位、服务优质的公司才有扩大经营的可能;并且,取得经营权的企业也打破终身制,在一定时间内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将勒令退出市场。
准入
提升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准
“出租汽车作为为市民提供日常出行服务的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毫无疑问应该是核心内容。”市交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以前出租汽车经营企业重经济效益轻服务管理、“以包代管”现象突出等问题,我市确定了以改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为核心的工作思路,此举在几次新增出租车运力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早在2007年,我市便对申请新增出租车经营权的企业设定了门槛:须拥有30辆以上经营权为申请人所有的车辆数;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财务统计岗位上,每个岗位至少有一名初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专业人员;建立有企业车辆技术管理、车辆回场检查、驾驶员管理、投诉与失物招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督察、财务统计、票据管理、经济责任考核制度;有供车辆回场检查、维护保养的场地,有供驾驶员培训的场所,有由专人值守的24小时值班电话;2006年安全评估初评达B级(含B级)以上,且2005年以来无重大(含重大)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2006年度一类违法率月均不超过3%,二类违法率月均不超过0.5%等等,所有条件,无一不是以服务质量为出发点。
到了2009年新增出租车时,条件变得更为“苛刻”,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规范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取得经营权的企业必须要全资购置符合规定的车辆和设施;不得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模式,也不得将经营权转让或设立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建立电调信息系统,开展电话预约服务等等。取得经营权后,企业还须与主管部门签订《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合同》,合同中对服务质量、驾驶员权益保障、特许经营权收回条件等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条件越来越“苛刻”,相当于一次又一次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企业要想扩大经营规模,就得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服务质量。而那些服务质量跟不上脚步的企业,则不仅得不到扩大经营规模的机会,同时还面临着被行业淘汰出局的危险。这样,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准便得以“大踏步”地前进。
退出
督促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要申请新增出租车的经营权,扩大企业规模,需要满足多项服务质量方面的条件,而取得经营权之后,面临的规定则会更加严格,更加“苛刻”。“绝对不是说取得了经营权就一定可以保持5年,这样做,也正是为了督促企业不断地加强经营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说,管理部门已建立了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对乘客满意度、投诉率、违章率等服务质量指标进行跟踪和量化考核,取得经营权以后违反这些规定,将按有关规定处理,而触犯了某些“天条”的,则将被无偿收回经营权。
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特许经营合同》相关约定,不履行责任承诺和服务承诺,受让人一年内有责投诉次数超过车辆数的20%,擅自停运一次达5辆车等,受让人将被无偿收回所取得的全部出租车经营权。而单辆车有转让、出租、抵押、质押特许经营权,采取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出现驾驶员转包、分包行为,要求驾驶员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驾驶员收取财物,未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或未按规定执行驾驶员法定假轮休和带薪休假制度,单车年度内有责投诉并被行政处罚的次数超过3次(含3次)等行为的,该辆车的经营权将被收回。
“目前,这样的规定暂时还只能在新增的出租车上推行,但今后,这种准入退出机制将推广到所有出租车。”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准入退出机制的形成,相当于给企业戴上了一个“紧箍咒”,服务不好的企业只能选择退出,从而推动整个行业服务质量的大幅提升。
发展
最终是让市民享受更优服务
“发展出租车”绝不是简单的数量增加和运力的盲目投放,其目的还在于促进整个行业的结构调整,推动经营方式的转变,最终则是让广大市民享受到更优质的出行服务。对此,行业部门的管理者有着清醒的认识。
于是,在坚持以缓解“打的难”为出发点,明确以服务质量为导向公开出让的思路的同时,管理部门进一步提出:妥善处理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政府与企业、适度有偿使用和新旧投放模式衔接等关键问题,通过发展促进利益格局调整和供求关系改变,推动行业结构调整。
“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进行结构调整,需要通过鼓励规模经营、鼓励品牌经营来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说,以发展出租车为契机,我市逐步调整了行业的利益格局和供求关系,把行业结构调整的基础建立在了提升服务质量之上,通过扶优限劣,兼并重组,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做出品牌,逐渐告别经营规模小、主体分散、管理松散、缺乏品牌、服务水平不高的局面。
同时,通过出让方式的改革,尝试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公开出让,调整了政府与企业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体现了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重服务质量、轻收费的发展方向,而公司化经营的策略则调整了企业与驾驶员间的利益分配关系。经测算,实行公司化经营后,驾驶员有了基本保障,企业没有了牟取暴利的可能。
本报记者 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