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峙县交警大队迅速行动 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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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了促进警民关系,进一步提升交管工作水平,繁峙县交警大队认真落实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前不久,该大队接到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和提案,其内容为要求进一步改善执法民警形象,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严厉查处无牌无证、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该大队对此高度重视,当即召开队务会进行研讨,迅速推出了三项措施,一是制定了“八不准”,即:协勤民警在没有正式民警、两人以下、警容不整、佩戴证件不全、大中队领导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准上路执勤执法;严禁逢车必拦、逢车必查、逢车必罚,不准双向拦车,防止堵塞;规范执法,不准收“黑钱”,放“关系车、人情车”,规范运用法律文书及票据,不准随意处罚,超越职权乱罚款;规范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网络系统,实行罚缴分离,不准民警收取罚款;民警上岗时,不准携带个人现金;同一轻微违法行为,在本县范围内,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严重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不准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省公安厅“六条警规”和《山西省公安交警治理公路“三乱”责任追究十条规定》。二是配备了一辆集播音、放映、发电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专用宣传车,深入偏远山区开展“双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三是加大一线出警率,减少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路正式民警及协勤人员由原来占全队民警的80%,上升为90%。(周润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