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来1.3万元还债、存银行
辽一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储)需要钱,39岁的刘某盯上了妻子的老板。
抢来的钱,刘某还债后将剩下的1万元让妻子存入银行,这让他露了“马脚”。
昨日,记者在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区公安分局新东派出所了解到,2009年12月12日,张女士下班回家,当她打开二道门时,有人把她推进门里,她交出了身上的包,包里装有1.3万元现金和两部手机。
民警经过调查,一姓刘的外来打工人员进入警方视线。
“他家里挺困难的,这几天他有了一部新手机,可他还是用旧手机。”民警介绍,案发第二天,刘某的银行账号里又新存入了1万块钱,刘某爱人曾给被害人打过工。
1月3日凌晨,刘某在家中被警方抓获。对于抢劫,刘某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