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分不再一背终身 南大设置"处分期间"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频道1月7日电(张建新、剑慕)南开大学于日前在全国高校率先推出“处分期间”制度,为警告、记过等各项学生处分设定了具体期限,让学生有改正的机会,处分不再一背终身。
在南开大学新修订的《本科学生学则》中明确规定:“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3个月;严重警告,6个月;记过,9个月;留校察看,12个月。”
《学则》规定,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各项评奖、评优活动。受开除学籍以外处分的学生,只要在处分期间内表现良好,未再发生违纪行为,处分期满后经过本人申请、经院(系)提出意见、主管部门审核、主管校长批准等程序,可以解除或终止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这份书面通知还将与之前的处分决定一同收入该学生的档案中。
南开大学教务处处长沈亚平介绍,有关学生处分的解除机制一直是国内高校的空白,曾经受到处分的大学生在毕业多年后仍然背着“处分”的包袱,为其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许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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