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瓷都”缸瓦窑
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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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赤峰市松山区城子乡沿县道205线西行20多公里,在位于该乡瓦房村的北面,有一处东西狭长的山谷地带,谷中林木茂密,季节性河流乌台图河从谷中蜿蜒穿过。这里一年四季都被山野特有的寂静所笼罩,但如果仔细听听,寂静中又仿佛有热闹的车水马龙声刚刚消散。置身这片谷地,初来的人们很难将这里与曾经繁荣一时的“草原瓷都”联系起来。然而,赫然立于谷中的一块石碑告诉人们,这里确是曾延续了四个多世纪辉煌历史的辽缸瓦窑遗址。1996年11月20日,该遗址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缸瓦窑遗址东西长约2.5公里,南北宽约0.5公里,主要窑场分布在缸瓦窑自然村及周围地段,呈东西布局,临河冲出的文化堆积层最厚处达4米,最薄处也有1米左右,地表散落着极为丰富的碎瓷片,分布范围达5平方公里。
缸瓦窑遗址是目前国内现存规模最大、分布范围最广、延续时间最长、烧造品类最齐全、工艺水平最高的辽代瓷窑遗址。据记载,辽朝建立发展时期,正是我国中原陶瓷制作工艺经过隋唐大发展、进入五代以后技术窑艺日臻完善和成熟的时期。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建立政权以后,就一直通过征召、掠夺等手段,使河北、河南、山西等地的工匠为己所用。到太宗耶律德光合并幽云十六州以后,这些地方的瓷窑自然而然地纳入了辽政权的管辖,对于这种“天下无贵贱通用之”的瓷器烧造技术,自然也吸收过来。经考古学家多次挖掘,目前在缸瓦窑遗址已发现15座马蹄窑,呈南北方向排列,建造结构均属典型的北方窑系,在遗址南面的山坡上,有一处依山而建的龙窑,窑室长达20余米,窑壁用石块砌成,是目前我国北方发现的唯一一座龙窑遗存。此外,该地区还有陶窑、砖瓦窑和民居遗址。缸瓦窑当时烧造的白瓷比例最大,产品多为碗、盘、碟、杯、瓶、壶、人物、马匹等,其中白釉窑变钵、三彩龙纹执壶、三彩鸳鸯壶等器物成为传世珍品。当时的缸瓦窑,其仿宋瓷、辽白瓷、辽三彩等已自成体系。
缸瓦窑从公元十世纪初叶起,成为我国北方草原最具代表性的古陶瓷产地,历经辽、金、元三朝,始终独领草原瓷都风骚。明永乐初年,朝廷强制汉人迁往中原,缸瓦窑才烟灭炉封,最终使草原瓷都渐渐尘封在历史的长河中。
缸瓦窑之所以能够延续三个朝代而成为北方瓷都,与其周围拥有丰富的制瓷资源是密不可分的。缸瓦窑遗址南有乌台图河,当时一年四季水量充沛,缸瓦窑村中还有一口古井,为制瓷用水提供了便利。南侧山中储藏有大量的瓷土矿,北侧则拥有丰富的釉土资源,为制瓷提供了取之不尽的原材料。附近山林长满了油松、落叶松等树木,又为瓷器烧制提供了充足的优质燃料。而在窑场东北方20余公里处,还有辽朝的松山州城,那里是当时商贾云集之地。这些得天独厚的自然及商贸、人文条件,都为缸瓦窑成为辽金时期我国北方重要的瓷器生产基地提供了充要条件。
从上世纪30年代开始,缸瓦窑遗址逐渐被考古学界揭开神秘面纱,随后接踵而至的是想借古陶瓷发财的“淘金者”,对遗址保护带来了冲击。在1996年国务院批准缸瓦窑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前的十几年时间,在当地政府的安排指导下,缸瓦窑村组织了一支由牛羊倌和党员组成的遗址义务保护小组,对遗址进行了全天候的保护和监管,为后来国家批准建立缸瓦窑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
目前,随着缸瓦窑遗址的历史研究价值逐步被各界所认知,城子乡党委、政府在今年新制定的全乡旅游发展规划中,已将该遗址列为城子乡发展旅游经济的一项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予以重点开发推介。该规划对于爱好研究历史文化、城市变迁及陶瓷艺术的人们来说,无疑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相信随着该乡党委、政府上述规划的逐步实施,昔日曾经辉煌了400余年的“草原瓷都”缸瓦窑,必将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焕发出新的活力。 据《赤峰日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