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销售工“隐蔽雇用” 超市“省钱省心”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袁京)很多在超市工作的销售女工属于“隐蔽雇用”,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上社会保险,经常被安排加班却没有加班费。昨天,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公布了这一调查结果,并称这种现象在家乐福、美廉美、物美等知名超市都很普遍。
今年6月,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走访了本市各大超市、商场、电器专营店,对84名销售人员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这些销售人员中95%以上为女性,年龄在28岁至40岁之间,且大多数为农村户口。劳动权益被侵害的问题在超市最为严重,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上社会保险,绝大多数被安排经常加班并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等。
律师在调查中发现,为了逃避《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规定的义务,这些超市要求进场前必须由供货商提供销售女工已经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还要求开具社会保险全部缴齐的证明,但该证明并不需社保中心出具,而是由供货商盖章认可。特别是在一些大型超市的销售女工,工作分早班和晚班,经常没有加班费的长时间超时工作,并且分配有繁重的体力劳动、严重的处罚,甚至随意被解雇。
“隐蔽雇用关系”这种违法雇佣劳动者的行为,近年来在国内通过合法外衣的掩盖迅速蔓延开来。“目前,仅在家电行业的促销员就有25万至40万人,超市促销员尚无准确统计,但肯定要超过这个数字。”佟丽华说,大量销售女工的权利被侵害,而在仲裁或诉讼中超市的做法却很少被质疑,甚至有些法律专家也认为销售女工与超市之间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
据佟丽华介绍,在司法实践中,虽然大量销售女工被侵权,但各个超市却一次次的被免于追究责任。这种既省钱又省心的“高明”方法迅速被欧尚、华联、家乐福、美廉美、亿客隆、物美等连锁超市所效仿。RB156
相关案件
女工怀孕被解雇申诉无果
34岁的盛某去年3月起被一家日化公司招聘为销售人员,在某大超市当专柜销售。去年12月23日,日化公司突然要求盛某与一个远在广州的人才资源租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盛某为其公司雇员,被劳务派遣至日化公司工作。今年4月盛某因怀孕被辞退。随后,她以超市及广州人才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诉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去年4月至12月期间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及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补偿金和加班费等。本月18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盛某的请求,认为盛某与超市不存在劳动关系,一切责任不应由超市承担。RB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