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临渭区原交通局长一审获刑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渭南12月28日电(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宋文)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交通局原局长雷建民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由渭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今日一审有果。渭南市中级法院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雷建民无期徒刑。
经查,雷建民任职期间,贪污公款378万元,收受贿赂42.9万元,另外有433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法院经审理判决,雷建民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