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管婴儿属婚生子女没血缘关系也得抚养
扬子晚报
在线律师:应慧燕(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宋女士:我跟丈夫结婚三年一直没能怀孕,经过商量,我们决定在医院做试管婴儿。现在,孩子已经2岁半,我跟丈夫准备离婚。我实在没想到,他竟然提出,让我独自抚养孩子,因为孩子跟他没有血缘关系。请问我该怎么办,他的说法成立吗?
应律师: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应视为婚生子女,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而《婚姻法》第29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你丈夫的说法于法无据,是不成立的。
王先生:三年前,朋友向我出具了一张写着“尚欠货款5万元”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后来,他又借了我3万元,出具了借条,仍旧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由于他一直没还款,最近我将他告上法院。法院刚刚做出判决,判他只需还借条上的3万元,法院的理由是,欠条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期。请问法院判决是否合理?
应律师: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借条系借用货币、物品而产生的法律文书;欠条是为了断各种法律关系而进行经济结算后的法律文书。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权利人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故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