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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兴宁中学停课引高度重视 各方为其寻治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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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记者唐正芳

广西新闻网12月10日《教师工资被拖 通知学生“停课”》报道了南宁市兴宁中学停课纠纷。当天,南宁市兴宁区政府就调拨了49万元专款,帮助学校清偿了拖欠的5个月教师工资。12月14日,学校恢复上课。目前,各方正在寻找彻底解决学校生存问题的办法,南宁市政府也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研究。

30年前私人建起学校

12月11日,记者来到兴宁中学,兴宁区教育局的相关负责人正耐心倾听教师们的各种诉求。

兴宁中学工会主席王建萍介绍,1978年前后,东沟岭的大量返城人员子女读书十分困难,1979年上半年,陆维麟、凌祖伦等几位下放的教师在当时东沟岭居委会的组织下办起东沟岭小学。1985年,东沟岭小学经市政府批准更名为兴宁中学。

老师们在上访的材料里强调:由此可见,兴宁中学实际上是在特定历史时期出现的性质特殊的教育机构,将其理解为一般“民办学校”、“社会力量办学”都是错误的。

王建萍说,由于望州岭、东沟岭一带完全没有公办中、小学校,原区建三公司、区水电工程局等单位的职工子弟入学困难。经这些单位与当时的东沟岭小学协商,并得到城区政府和东沟岭居委会的同情和支持,东沟岭小学陆续接收这些单位的职工子弟入学就读。作为回报,这些单位对兴宁中学的建设也予以大力支持,先后投资、投工、投料为学校建设了三栋教学楼和教师宿舍。

多年来政府委派校领导

记者了解到,私立学校一般租房或租地建房,但当时下放老师建校时的地却是国有的。据王建萍介绍,30年来一直是政府委派校领导。从1986年上半年起,学校历任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均由城区党委、人民政府委派、任免。兴宁中学成立后,先后由兴宁区人民政府文教卫生科(从成立~1981年6月)、文化教育科(1981年6月~1986年6月)、教育局(1986年6月~至今)管理。

王建萍介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兴宁中学不能归属于“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学校”一类。事实上,各级人民政府也一直将兴宁中学“非民办化”。2003年,兴宁区兴育私立学校领导携款潜逃,丢下112名学生,时任兴宁区教育局局长黄梅兰就明确指令兴宁中学无条件予以接收;2004年,南宁市教育局出台文件指定市内数家公办学校无偿接收农民工子弟,兴宁中学也被确定为其中之一,接收了71名农民工子弟;2008年由南宁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信息——南宁市区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地段中,兴宁中学作为公办学校被指定接收东沟岭居民子弟。

“还有,从1994年至2003年9月,兴宁区教育局要求兴宁中学上缴调节资金近40万元,但只有公办学校才有上缴‘调节资金’的责任。”王建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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