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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检察长的典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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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钟在全省监所检察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一)

如果你在非工作场合见到李钟,你绝对不会想到这是一位检察长。他与人们心目中的检察长,或者说典型的检察长形象相距太远。

典型的检察长形象是什么样?也许,一千个人会有一千种说法,就如同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不同的林黛玉。不过,普遍的标准应该还是存在的,对林黛玉的想象和认识再不一样,也不可能将林妹妹与凤辣子混淆不清。检察长,一般来说,一定程度的庄重严肃,一定程度的震慑力,最少最少,一点点的“法律架子”是要有的吧。

李钟没有。

首先,李钟是个光头;其次,他有张圆乎乎的娃娃脸;还有,最不像检察长的,是他没“正形”———出口就是“乐(念1“)章”,不把人逗乐不算完,只要有李钟出没,那就是“欢歌笑语伴着彩云飞”。有人说,李钟的“风范”不像检察长,倒像郭德纲。不过,李钟长得比郭德纲文艺多了,形似前零点乐队的主唱周晓鸥。

因着李钟的这个“特性”,2006年,李钟从宁波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调任北仑区检察院检察长的时候,时任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专门找他谈了一次话。

刘检是个个性与李钟截然相反的检察长,他是出了名的严肃严谨,不苟言笑。李钟跟任何人都会开玩笑,在刘检面前从不敢造次。一回,省院召开调研会,在座的有部分省院领导,一些市院的检察长、办公室主任,因一问题陷入僵局,会场一片沉寂。忽然,手机的短信提示声响起,此起彼伏。会场的大小领导们纷纷掏手机,接着都会心而笑,气氛顿时活泼。只有刘检的手机没响,他左顾右盼,不明所以,边上的人指着后排座上的李钟笑:“是你的宝贝主任发的!”

虽然李钟与自己的性格是冰火两重天,但刘检对李钟是很器重的。李钟的工作干得好。宁波市检察院的办公室工作项目杂、乱、多,信息、统计、档案、文秘、收发等是主业,还有接待、协调、院内处室的考核、对外的联络等等,不一而足,不可预料,也许是得益于李钟的性格,李钟将办公室治理得井井有条。刘检对李钟的办公室工作要求是“保三争一”,保证在全省前三名之内,争取第一。应该说,这个目标不可谓不高,任务也不可谓不重,没想到的是,李钟给争了个全国第一,而且是连续三年。这就不能仅仅归功于性格好了,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等等都得好。信息工作是办公室考核中最重要的工作,需要丰富的检察工作经验,也要有捕捉信息的高度敏感性。李钟在这方面“杀”出一条新路。过去的信息以业绩类为主,李钟改向问题类信息,通过办案,抓住社会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再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最后寻找到对策,提出建议,形成文章。宁波市检察院的信息《当前因赌博而引起的社会问题亟待引起重视》,分析了因赌博而引发的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等社会不稳定因素,引起了高度关注。高检院上报材料,当时的中政委书记罗干批示,中办采用,全社会掀起禁赌风。接着,宁波院还抓了枪支问题、毒品问题等等,宁波的问题类信息形成了特色,独创了“派别”。当年,全国检察机关办公室经验交流会在宁波召开。

刘检的这次谈话一如既往的严肃,却不是惯常的上级对下级的语气,像长辈对晚辈。他说:“办公室主任需要你这样一个非常活络,非常有亲和力的形象,你做得很好。现在你要当基层检察长,就要转换角色。我给你提两点要求:第一点,那些笑话不能经常说了,你想想看,你做一把手,天天说笑话,底下不全乱套了!第二点,一把手应该是最后一道屏障,要把好关,就要不怕得罪人!不要试图做到人人都说你好,能有90%的好评就很不错了。”李钟频频点头,刘检,你放心,我分得清楚场合、层次。

(二)

李钟到北仑区上任,确实履行了他的承诺———在工作场合,他不开玩笑,不说段子,不发短消息。当然,私下里,李钟是本性不移,公私他分得很清楚。

不久,李钟利用周末组织了一次中层干部的读书休闲活动,将干部们拉到了一个海岛上。欣赏美文后,李钟突然收敛笑容,非常严厉地批评了院里的不正常现象,一条一条,每件每事。说完,他走了。办公室主任小张嘱咐大家:“晚上吃饭,第一,不喝酒;第二,闷头吃菜;第三,吃完回去睡觉!”一觉醒来,大家就自觉打道回府,反省去了,没顾上享受阳光海浪。干警们领教了李钟的“厉害”。

更厉害的还在后头。院里有个副科长,很多科室都呆过,很多科长都不愿意跟他搭档,很多普通干警对他意见很大,表现还不如普通干警。他自由散漫,出去办案子,半途不打招呼,手机一关,他回家睡觉了,这边等回音的人急得上火;或者晚上要加班干活了,他说声今天不舒服,转身就走。年终评议时,这个副科长的满意度在30%以下。李钟拍板,免了这个副科长的职务。副科长找到李钟,说,我要个面子,你给我照顾个岗位。李钟一点没客气:“你现在懂得要面子了,当初不履行职责时怎么不要面子?现在从何而来的面子?你回去待岗吧。”

李钟做了几回“恶人”之后,北仑区院的干警们,尤其是表现不太好的干部,个个都兢兢业业起来。

李钟在各种情况下都不折不扣地充当着“最后的屏障”。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推行之后,李钟不折不扣地做到了及时、同步、直接的监督。有一个挪用公款案件的被告人,一直到审判结束,也没有将挪用的公款清退。这个被告人家庭情况困难,所有审委会委员都觉得被告人认罪态度好,要在法定幅度下判处。李钟站出来说,在北仑检察的历史上,在我这么多年的检察工作中,挪用公款10万元这个数额,一般在侦查起诉阶段就能退清赃款,这个被告人没有退赃,这样量刑不妥,因为退赃是认罪态度很重要的部分。审委会重新讨论案情之后,认可了他的主张。还有一个受贿案件,李钟也做了“恶人”。受贿人是工程监理,审委会因为没了解案件全貌,也是主张判轻。李钟又跳了出来:“这个人犯罪情节恶劣!他很多次收受贿赂不是在一个没人的地方偷偷摸摸地进行,他是在现场监理时,在工地上当着施工工人的面,收钱往口袋里塞。这种权钱交易已经到了明火执仗的程度,这种情节能认为是轻微的吗?”

李钟不怕做“恶人”,院里院外却没人说他不好。北仑院成立的时间不长,又在经济发达地区,很容易在全国招录到素质高的人员,所以北仑区检察院干警素质普遍较高,去年一年,区委区政府从北仑选调的干部有十几人,对于自己精挑细选、费心培养的干部飞走,李钟说,只要你自己愿意走,我愿意放,区委区政府对个人的发展更有利一些,空间更广阔,不能为守住你而耽误了你的前途。北仑区检察院氛围好,不怕录不到好的人员,而且,李钟认为,这种流动性对院里有好处,除了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人才的年龄梯次结构也拉开了。李钟初到北仑的时候,北仑干警的学历差不多,年龄差不多,资历差不多,出现互相排挤的状况,反贪、反渎两个局长高配却配不上,因为票数分散,不能相对集中。李钟对干警在品行、能力、群众基础这三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李钟向组织部门说明具体情况,要求解决更多干警的职级待遇。可以猜想的是,李钟不但充分发挥了自己的特长,而且颇有成效,干警职级问题解决了。

北仑检察院的业务考核也从全省第18名升到第9名。

(三)

非典型检察长的检察之路却是典型的。李钟的从检经历,可以说是二十年来检察事业发展的个人史。

李钟出身青海的教师家庭,父亲教数学,母亲教音乐。现在,李钟还在家调侃父母:“爸爸肯定要比妈妈厉害,爸爸搞的是从负无穷到正无穷,妈妈一辈子就玩了7个数字,顶多加上个休止符。”上辈干什么,下辈厌什么,少年时代,李钟最不想干的就是教师。刚刚改革开放,李钟迷上电影《流浪者》,受了法律启蒙,知道了法官、检察官、律师、庭审等概念。接着,电影《人证》、《追捕》、《在人间》风靡,李钟开始向往法律的神圣。高考报志愿时,李钟报了华东政法学院的法律专业。由于喜欢,李钟对专业科目很用心,觉得读书是一种享受。李钟没想到的是,他与教师有缘,毕业分配,他被分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电大分校,教了一年的书。

第二年,青海省检察院反贪局借调电大的青年教师办案。案件结束,十个借调人员中,反贪局留下了一个,那就是李钟。尽快将自己磨练成为反贪干将之后,李钟曾问当时的反贪局长邱学强,看中了他什么。得到的答复是,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

谁都没想到,李钟会放弃省院的职位,到下级检察机关去。李钟的解释是,大学4年,他习惯了南方的环境,更深的想法是,他觉得西北舒缓的工作节奏和清闲的生活消磨斗志。孔雀东南飞,他飞到了宁波市检察院反贪局。不久,宁波市院向基层院派干部,大榭派出院初建,条件相对艰苦,李钟的工作意向书三项选择上填的是大榭、大榭、大榭。于是,他成了大榭检察院的副检察长,管侦查、批捕、起诉、办公室等等,这个院其他人员还有,一个检察长,两个主任,三个干警。

时至今日,李钟最怀念的是大榭的生活。年轻的他,上班玩命干,下班拼命玩。下班,呼朋引伴下海游泳捞鱼,烹鱼煮蟹填饱肚子后,一顿胡侃,到半夜,裹上军大衣,带上照相机,爬到正在修建的大榭跨海大桥顶上,拍下大桥合龙的照片。———这种重点工程同步预防的手段,是这个小检察院自己摸索出来的。跨海大桥在合龙的时刻是危险系数最高的。大桥合龙分三段,靠近海岛的一部分、中间一部分、靠近大陆的部分,分别合龙。根据热胀冷缩的原理,合龙的时间是选在一天气温最低的时刻,多是半夜。

李钟的下一个岗位,是宁波市反贪局副局长。办的第一个案子,李钟记忆深刻。案子不复杂,文化局长在影剧院改造的工程中帮助朋友中标,之后收受了朋友的财物。这位局长曾写过一本书《阿拉宁波人》,李钟初到宁波学宁波话时阅读过,对作者很佩服。没想到有一天会审讯自己崇拜的人。这位局长确乎不是很坏,庭审时,他的律师让他翻供,他说,自己是做错了,不翻。李钟十分感慨。干反贪,李钟干得有声有色。当时,高检院下达追逃任务,宁波院指标是19个。最后抓到了16个。省院也派人取经。李钟他们的措施是,派市院反贪人员到基层院排线索,积极与公安部门合作,让基层院每日一报。每天下午5点之前将工作情况传真到市院,安排第二天的步骤。

从参加工作第一天就干检察,当过老师,当过反贪侦查员,当过副检察长,当过反贪局副局长,当过办公室主任,再当检察长。虽然,李钟的检察长当得是“非典型”,但他最认同这个角色。李钟从不讳言,当检察长是最好的,最好之处在于,有许多好的想法可以付诸行动。过去,有了好的想法,做一些调研,写成文章,但行动能不能铺开,想法是否能付诸实践,全凭上头的理解程度。有一件事,李钟记忆深刻。2000年,李钟是宁波市检察院的反贪局副局长,基于多年的实践、经验,提出了“黑名单制度”。所谓黑名单制度,就是建立行贿不良记录档案。李钟在办案中发现,建立这样的档案可以制约行贿人,增加行贿人的犯罪成本,有利于各检察院的消息沟通,节约办案成本。用行贿人的历史来约束他们的将来,让利用行贿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付出应有代价,使行贿犯罪失去市场,从源头上阻断行贿行为。想法成型后,李钟着手实践。他利用一切接触领导、专家的机会,讲解、演说,但由于力量有限,效果并不明显。到北仑履新之后,李钟“可以在这些事情上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迅速地,北仑区检察院首创的“行贿黑名单”制度,转变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后走向全国。2008年12月12日,浙江省检察院、省发改委、省监察厅和省审计厅联合发文,在该省基础设施网络、产业提升和惠民安康“三个千亿”工程建设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明确要求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市场主体监管的必经程序。2009年9月,浙江省检察院将查询范围由原来的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政府采购五大领域,扩展到所有的行业和领域,真正实现了“行贿黑名单”的全领域覆盖。

2006年至今,该院已累计提供行贿记录查询服务380余次,涉及审查参与投标的各类企业5000余家,涉及采购或工程标的金额190余亿元,截至目前累计已有31家单位(个人)被查询到有行贿记录并被通报。

让北仑检察院闻名全国检察系统的还有很多:“北仑模式”量刑建议制度;在押人员羁押表现量刑化、立功线索同步报备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听证等三项监督机制;捕前听取律师意见制度;首倡建立全国检察系统人才库……

(四)

干检察工作,干到现在,40多岁才干出一点滋味来。李钟常常在心里感慨。

李钟其实很认同自己的非典型性格。当着记者,他说过,对于基层检察长,除了政治素养、专业素质之外,最重要的是情商。

李钟情商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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