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豫:是谁逼死了女研究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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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闻网评论员
新闻背景:
据《新闻晚报》11日报道,近日,上海海事大学女研究生杨元元在宿舍自杀身亡。杨元元是湖北宜昌人,6岁时父亲因病去世,当时弟弟尚不满4岁。多年来,母亲一人含辛茹苦将姐弟俩拉扯成人,求学期间杨元元一直与母亲同吃同住。杨元元自杀前一天感叹“知识难改变命运”。
据《长江商报》报道:自杀女硕士杨元元生前向学校提交的申请书
申请
尊敬的院领导:
您好!
我是杨元元,是一名刚考取我校2009级国际法(专业的)研究生。因为家庭情况特殊,希望能给我的母亲安排一个房间或一个床位,便于生活。
我的家乡在湖北省宜昌市,在我6岁时父亲因疾去世,当时弟弟尚不满4岁,母亲一人含辛茹苦地抚养我们姐弟二人。母亲的工厂是宜昌市枝江国营四零四厂,一个偏僻的军工厂。母亲小时候受家庭和社会环境所限,读初中时上山下乡,成为知青。但却是一个刚毅、坚强、乐观的人。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她都支持我和弟弟的学业,一个人挑起生活的重担。
恳请院领导“在多余的学生寝室为母亲安排一个房间或床位,让一位辛苦一生的老人感到慰藉”
杨元元实施自杀前,已经5天5夜没有睡觉。
“都说知识改变命运,我学了那么多知识,也没见有什么改变。”自杀前的一天凌晨,她突然从被窝内坐起来喃喃自语。
1979年11月出生的杨元元,2009年11月26日早上在上海海事大学宿舍内自杀,用两条毛巾拴在卫生间内水管上,半蹲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据央视网12月12日报道: “上海女研究生宿舍自杀”追踪
昨日下午2时半许,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向自杀女硕士杨元元的母亲望瑞玲开出一份16万元的赔款条件,并要求对方承认校方无过错。死者家属反对校方赔偿方案,并称法学院一负责人威胁死者家属。
11月26日早上,上海海事大学2009级法学系研究生杨元元,被发现在宿舍卫生间内用毛巾上吊自杀。死者亲属称,校方宿管员高华梅不让杨母进宿舍,耽误抢救时间,要求其当面向死者家属认错。随后,校方否认上述指责。
本网评论:
女研究生死了,死得悲悲切切、凄凄凉凉,让人的心犹如刀绞般地痛、南极般地冷。
如花的年龄啊,怎么就这么去了,留下了年迈的老母和正在上学的小弟。我们不禁要问:是谁逼死了这朵将开的花,又是谁在这个本应受到关爱的弱小家庭的伤口上撒了一把重盐?!
沉甸甸的新闻,看了让人痛啊。
校方有校方的考虑无可厚非,但在处理这件事情当中表现出的冷漠让人心寒。一条鲜活的生命在他们的手上消失了,非但不感到内疚,反而想尽一切办法推托,这难道就是这群教书育人的教授们和老师们的思维逻辑?
试想,这一切肯定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在校方的努力下得到“圆满”的解决。但参与这件事的校方当事人你们的心能安么?杨元元冤死的魂魄会在你们的噩梦中出现,会向你们讨还本应绽放的青春!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但我相信世间存在着一些我们用科学解释不清的东西,老话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我们每个人做的好事、坏事不是没有人知道,“神明”在记录着每个人的一生。“神明”是什么?我的粗浅理解,“神明”就是我们每个人心底里那片最最纯洁、最最美好的部分,它是一切善良、正义、公正的聚集地。内视一下自己的“神明”吧,校方当事人不要再为了赔偿金的多少而讨价还价了,难道一条生命可以象卖菜一样衡量出价钱么?要是这样的逻辑可以成立,我愿意倾我全部的积蓄购买校方当事人的一条命,你们会给么?!
生命是无价的,也是金钱买不来的,何况一条鲜活的女孩的生命。她本应在明媚的教室里完成她的学业,然后毕业、工作、结婚、生子。生命的轨迹在这一刻,在冷漠的校方当事人手上戛然而止,你们不觉得痛么?捂住你的胸口问问自己,都做了些什么?是一个有良心的人该做的么?
话是激烈的点儿,肯定会刺痛某些人麻木的神经。但我觉得不够,很不够,因为他们麻木得太久了,迷失了自己的“神明”,需要用狂风暴雨般的言语、直接戳入他们的内心,才能唤醒他们。也许这篇评论他们不见得会看到,也许看了也没什么反应。但杨元元会看到,她会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一群人在用自己弱小的力量为她伸张正义。她如果还没有走远,可能还会感到点儿人世间的温暖吧!只要她感受到了哪怕一丁点儿,我也就心安了。
杨元元,你是个傻女孩!
陈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