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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卡”成我省偷逃公路通行费的主要“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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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了解到,目前我省偷逃公路通行费违法犯罪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倒卡”已经成为犯罪主要表现形式,且作案人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调查取证存在一定困难。

据初步统计,现阶段偷逃公路通行费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倒卡、垫钢板、假冒军车、安装液压千斤顶、备胎起落架、与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近20余种。在已破获的43起案件中,倒卡案件32起,占74.42%,是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2008年3月8日0时许,祥云县人左万里驾驶云L19534号双排座微型车,从楚大高速路下庄收费站领取通行卡1张,进入高速路后以400元的价格倒卖给大货车驾驶员董喜国,董喜国从祥云收费站用左万里卖给的通行卡交了下庄至祥城的通行费出站,偷逃了从昆明西至下庄的通行费891元。

同年3月11日2时许,左万里以同样的手段从祥云站领了3张通行卡,以每张400元的价格倒卖给董国喜、刘周良、夏云高,该3人用买来的通行卡各驾驶一辆大货车交了从祥城至下庄的通行费,偷逃了从昆明西至下庄的通行费1564元,左万里在两次倒卡中偷逃通行费2455元。

同年3月15日,左万里在倒卡给大货车驾驶员周永春,正准备出祥云站时被查获。祥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左万里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帮助他人偷逃车辆通行费,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应负刑事责任。案发后左万里已退交了2400元返还路政部门,加之其自愿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左万里犯诈骗罪,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扣押在案的云L19534牌号微型货车一辆予以没收。

据悉,目前我省防范和打击偷逃公路通行费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存在调查取证难度大、内部防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赵立功介绍说,目前,所破案件绝大多数是发生在昆明至龙陵、嵩明至昭通高速公路沿线,有的地方对防范和打击偷逃公路通行费违法犯罪工作不够重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等原因制约了联防整治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同时由于电控液压千斤顶、电子干扰器等新型作案工具相继出现,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演化,且呈现出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等特点,加之部分路段的“三大系统”配备不到位、运行不稳定等原因,造成影像、数据资料不全,导致调查取证难度进一步加大。

实习生 姜燕萍(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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