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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的1500元欠薪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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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刚毕业暂时到一家民办学校应聘当老师,没想到参加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选拔考试却被顺利录取,学校的欠薪没法要回。12月15日,经市劳动监察大队监察二科执法人员的协调,小张终于领回了学校欠她的1500元工资。

2008年5月,21岁刚刚大学毕业的张小姐应聘到一民办学校英语补习班当老师,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至少在2009年元月前在学校当老师。期间,传来2009年全省选拔500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喜讯,张小姐便悄悄报了名。为迎接选拔考试,当年12月她即从民办学校离职。今年12月初,她拿到了录取通知,并参加了上岗培训即将赴农村任教时,她想要回她5个月打工期间学校欠发的工钱。据张小姐投诉称,任教期间,学校每月从她工资中扣100元做押金,共计扣了600元押金;加上欠发900元课时工资,学校共计拖欠张小姐1500元工钱。她随后向市监察大队投诉,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时,得知这家民办学校一般根据每个老师的课时量在学期结束时结算工资,张小姐2008年12月离职时未到学校发工资时间。而且根据老师与学校签订的劳动合同,张小姐离职时尚未到约定的合同期,如果严格按劳动合同处理,中途离职员工还应向学校支付违约金。鉴于张小姐离职应考的特殊情况,执法人员没有简单地照搬劳动法规,而是耐心细致地展开协调,希望该校能考虑到大学毕业生复习应考的特殊情况,免于追究其违约责任。经协调,该校最后没有追究张小姐提前离职的责任,向执法人员如数支付了1500元欠薪,委托执法人员将欠薪转交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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