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销售明年起先公示物业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海霞)从明年起,业主们在买房前,就可以了解到将来小区物业方面的相关信息。市住建委昨天发布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开发商在申请商品房预售的初审时,需要提交小区前期物业企业、物业区域划分等信息,市住建委会在网上公示这些信息,供业主查询和社会监督。
该通知要求,在商品房预售初审时,开发商就要登录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在填写预售许可申请的同时,填写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资质证书号、前期物业的招投标等信息。区县房管部门在受理预售申请后,将对小区物业方面的信息进行核查,并作为预售许可材料,一并存入档案内。
开发商申请楼盘的预售许可时,还须提交《物业区域划分意见书》,在这份意见书中,包括了该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小区物业区域的四至范围、房屋总建筑面积、业主总户数,以及水、电、气、热、停车位、垃圾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具体情况。
市住建委将通过其官方网站(www.bjjs.gov.cn)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区域划分等信息,供业主查询、社会监督。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前期物业的服务企业是由开发商通过招投标来确定的,经过公示后,前期物业企业是不能随意更换的。同时,物业区域的划分在公示后也是不能改动的。这样,业主们可以在买房时,就可以了解到小区的前期物业是哪家物业企业来负责,物业区域是如何划分的,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D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