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私人露台搭建铁棚城管难以处理(图)
云南网
接到业主反映小区里有人在楼顶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的举报后,城管部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小区。昨日下午4时许,当他们来到名宅·东辰苑小区楼顶时,却遇到了“难题”。
城管连称是难题
官渡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八中队的城管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楼顶露台搭建铁棚与“拆临、拆违”不同,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露台如果属于公共场所,业主搭建铁棚是违法的,必须拆除。但这种露台属私人所有,且业主所建铁棚没有超高、超宽,都在露台以内,估计很难拆除。但严格来说,私人所有的露台也是禁止搭建的,因为它破坏了房屋的整体结构,且存在安全隐患。现在只有先回去请示领导,按法律程序先下发通知,调查情况、研究对策后再按程序处理此事。
楼顶到处是铁棚
记者看到,小区楼顶搭建了众多铁棚,有的还砌了红砖,安上了玻璃窗。“冬天这点阳光非常珍贵,我们讨要的就是阳光权。”住在9栋的王大爷告诉记者,自从楼上建起铁棚后,他就再没见到阳光了,前后已有一年多时间了。他要求城管部门能够将铁棚拆除,还楼下住户的阳光权。
“楼顶上的铁棚全是违章建筑,必须全部拆除。”楼下的业主表示,“我们向物管公司反映过许多次,都没结果,只好向城管局反映,希望得到解决。”
铁棚建在自家里
“楼顶属于我们个人所有。”一位顶楼业主说,他买房子时露台是出了钱的,楼顶的产权属个人所有。他们认为,铁棚属于私人的财产,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进行拆除。
对于楼下业主反映的阻挡光线问题,楼顶业主认为,小区的采光本来就不好,即使不建铁棚,下面有些地方也见不到阳光。至于安全隐患问题,他们认为是可以改进的,比如将铁棚修牢,将花盆搬走等。
物管多次劝说无效
“物管没有执法权,只能劝说和教育。”物管公司的赵副经理很无奈地说,几年前就有人反映业主在楼顶搭建铁棚,他们也多次做过顶楼业主的工作,但收效甚微。由于物管公司没有任何的执法权,顶楼业主建盖铁棚的数量也是越来越多。赵副经理表示,铁棚都是建在自家露台上的,露台的产权属业主所有,即使打官司,也很难胜诉。
(记者 金田)
来源:云南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