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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城乡低保标准提升 农村每人/年提高约196元

广西新闻网 2009.12.11 13:15

记者12月9日从市民政局低保办了解到,到2009年12月,我市金城江区、宜州市的城市低保每人每月将提高70元左右;其余县市每人每月将提高50元左右;市、县(市)农村低保标准将每人每年提高196元左右。

据市民政局低保办工作人员介绍,我市此前各县市实行的低保标准为:城市低保方面,宜州市为每人每月180元,金城江区为每人每月170元,环江县为每人每月163元,天峨县为每人每月160元,其余县市为每人每月150元;到今年12月,金城江区、宜州市的城市低保将每人每月提高到250元以上,天峨县提高到210元以上;其余县市城市低将每人每月提高到200元以上;农村低保方面,市、县(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96元以上。(本报记者 周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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