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找工作难还贷款助学政策陷入困局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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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广州12月10日电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推行10年来,已有超过400万贫困学子受益。但随着助学率的提高,一些高校助学贷款违约率不断攀升,广东有的高校违约率6年竟升高10多倍。还贷率下降不仅使助学贷款政策在一些地方陷入“困局”,也考问着新一代“天之骄子”的诚信和责任。
高校:助学率提高 还贷率下降
广东自2006年实施助学贷款新模式,按照有关政策延长了学生还贷时间,引入银行风险补偿机制等。然而记者在一些高校调查发现,助学贷款政策因还贷率下降陷入尴尬。
广东一所外贸大学助学贷款负责人说,去年该校有不少毕业生没有找到固定工作,规定的固定还款日12月20日就有390名学生违约,没有按时向银行指定账户缴存利息。这些学生当年度应偿还的利息总额在173元至250元之间。
“利息其实只是还款额中很小的一部分,连这部分都不能按时偿还,我对未来的还款情况非常担忧!”该校学生处负责人说。根据该校统计,2003届毕业生的利息未还款率只有6%,但2009届毕业生的利息未还款率高达84%,激增14倍。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客户一处副处长李子汉说,近两年广东有近一半高校的未还贷率超过了10.9%,有个别学校比较严重。很多学生连两三百元的利息都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对本金的还款情况深感忧虑。
广州大学学生处副处长李暖均说,学生如果在毕业后不按时偿还贷款,银行会以两种方法来惩罚作为保证人的学校,一是提高风险补偿金缴纳额度,这会导致学校开支增大;二是减少贷款指标,这会导致部分贫困生享受不到助学贷款政策,交不起学费。
作为助学贷款保证人,高校每年要向银行缴纳风险补偿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每年交纳56万元左右的风险补偿金,广州中医药大学每年缴纳80万元风险补偿金。中山大学学生资助中心主任王天琪坦言,中山大学有20%助学贷款覆盖率,因为还贷率下降,每年交给银行的80万元风险补偿金很少能收回。
除风险补偿金要支付外,催还也成为高校的难题。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贷款负责人陈彩英说,学生毕业后分布各地,学校对他们根本没有约束力。无奈之下,一些高校实行广受诟病的“代为保管”学历证、学位证等方法。
学生:找工作太难 还贷款更难
虽然高校、银行对大学生违约行为高度敏感,并对大学生最终如期、按约的还款行为持怀疑态度,但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真正恶意欠款的学生还是极少数,违约存在一些主观或客观的无奈。
就业难是大学生无力偿还助学贷款的首要原因,国际金融危机又加剧了大学生就业难。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近两年全国沉积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约有480万人,其中不乏曾靠助学贷款上学的贫困生。
一些大学毕业生还抱怨找工作的试用期过长,收入水平过低,缺乏社会保障。一些学生甚至反映经常遭遇“试用期满即解雇”“工资水平不如农民工”。去年毕业于广州某师范大学的小辉大学期间申请了6000元助学贷款,如今月工资仅1500元左右的他,迫于经济负担重,至今仍未履行合同要求逐月还款。“虽说合同里已写明了还款程序,当时老师也有简单讲解,但现在还没能力还,便没急于去了解还款的具体程序,等经济条件好转了,我会去考虑还款的事。”
还款程序不便利也在客观上给一些大学生带来了还款障碍。“不能按时还款的原因有很多。有时可能排队太麻烦,或者银行自己的原因扣款不成功。不可能保证每个同学都能够在规定的那一天存款,有的即使晚存一天也算违约。”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09届毕业生黄少燕说。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毕业生小黄说:“因为我们学校是与中国银行广州天河分行签订的贷款协议,毕业后到外地工作的学生还款不能通过银行卡直接划账,而必须到柜台办理。许多学生觉得麻烦,就干脆一年还一次,但银行认为每月存钱不及时就是违约。”
■ 声音
助学贷款政策期盼“人性化”调整
中山大学学生处助学贷款负责人刘艳玲说,学校从2000年至今助学贷款合同金额已达2.3亿元。因为还贷率偏低,学校现在规定的审核过程相当严格:从班级到院系,再从学院到学校,最后到银行,层层把关。同时要求申请人必须提供家庭状况证明等详细信息。申请“门槛”的提高,已使来自偏远山区的个别学生因无法提供完整资料而申请不到贷款。
“对于这种情况的学生,我们通过多元化助学办法,如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方式来为其提供资助。”刘艳玲说。同时,各校还可开辟各种形式的社会专项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为贫困学生提供入学保障。
广州中医药大学陈彩英建议推行生源地贷款,这在一些省区已经开始试行。因为只有当地银行才可能去实地了解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也可以在学生毕业后通过家庭了解他的就业情况和偿还能力。
一些学生还建议,现行的助学贷款体系在还款要求上不应“一刀切”,刚走上工作岗位且薪酬偏低的职场新人,可否通过延长还款期限或调低利率等方式,减轻他们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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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母亲求学
校方铁面拒绝
贫困女研究生
宿舍内自杀
据新闻晚报报道 昨天,网上各大论坛热传几近相同的帖子,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女研究生杨元元在宿舍卫生间自杀身亡,矛头指向海事大学校方。
从杨元元向学校递交的一份申请来看,杨元元是湖北宜昌人,6岁时父亲因病去世,当时弟弟尚不满4岁。多年来,母亲一人含辛茹苦将姐弟俩拉扯成人。1998年,杨元元以优异成绩考取武汉大学经济学系,两年后其弟也考取了武汉大学环境科学专业。
弟弟考上大学后不久,母亲所在的工厂面临搬迁,必须自己出钱在新厂所在地购买房屋。当时杨元元学费尚未凑够,弟弟也是贷款读书,家里无力购房。失去了住所,母亲只得到武汉大学与杨元元住在一起。武大经管院领导体谅其家庭特殊情况,予以照顾,并让她缓缴学费。在随后的日子里,杨元元通过勤工俭学完成了学业,其弟弟也被保送进入北京大学读博。
大学毕业后,杨元元在武汉找了几份工作,虽然不是很稳定,但也慢慢还清了债务,并有了一点积蓄,这时她萌生了继续读书的念头,并考上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海商法公费研究生。此时杨元元的母亲已年近花甲,需要照顾,她再次带着母亲踏上求学之路。海事大学临港校区地处偏僻,租房不易,杨元元也无多余的钱款可供租房,她再次萌生让母亲借宿学校多余宿舍床位的想法。她多次向学校申请,说明情况,请求学校能让母亲暂住,但始终未果。
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杨元元与母亲共同挤在宿舍的小床上。但学校一直要求她在校外租房,并“禁止其母亲再进宿舍楼”。“找房没有着落,杨元元5天5夜没有合眼,精神彻底崩溃,于是发生了11月26日早上的惨剧。”发帖人说。
自从11月26日事发后,杨元元的弟弟表妹等6名亲属从外地赶到上海。目前,杨元元的家属已向校方提出要35万元的死亡赔偿金。杨元元家属表示,他们不会把元元的死全部归咎于校方,但校方也有责任。他们认为,杨元元自杀首先是自己想不开,但学校宿管人员对杨元元及其母亲的恶劣态度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