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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50多万“电摩托”路在哪里? 专家提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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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机动车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专家提出了几套方案

今年5月,交警对电动车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资料图片

超重、超速的电动车(即电摩)迅猛发展,电摩新国标又即将实施,于是,新问题出现了。这相当于昆明主城区的50多万辆“超标”电动车将被定义为摩托车,如果它们全部可以进入一环以内,“限摩”的规定就要面临重大考验。

大量超标电动车给限摩令出难题

2007年9月1日,昆明市开始实施《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其中提到,对昆明摩托车的管理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及自然淘汰”的办法,计划在13年时间内,让昆明市主城及呈贡新区范围内的摩托车基本上全部消失。

《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第12条要求:“2007年9月1日起登记的摩托车和外辖区摩托车,不得在二环(含)以内区域道路及关上中心区、经开区、高新区、滇池度假区道路上通行,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得在四城区及呈贡新区道路上通行。”但这一批摩托车并不多,今年以来,昆明主城区基本就没有新摩托车注册登记,呈贡每个月注册的摩托车只有3-4辆。

《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第13条要求:“2007年9月1日前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的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这一批摩托车大约有30多万辆,正逐步报废。

《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第14条要求:“自2007年9月1日起,达到报废条件的摩托车一律报废,持有入城准行证的,准行证随之作废,摩托车遗失不再补办和续办牌、证及入城准行证。”这一批摩托车全市有1万多辆,已经有一部分报废,入城准行证随之作废。由于一辆摩托车的最高使用年限是13年,这批摩托车11年内就将全部报废。

从以上3条规定可以看出,昆明为了限制摩托车数量的增长,又考虑到市民交通需求,以及对新交通工具的适应时间,采用限制摩托车通行区域和摩托车自然淘汰的办法,使昆明市区的摩托车逐渐减少,并逐步向四区主城及呈贡新区外转移,可谓用心良苦。但电动车这几年“摩托化”严重,超重、超快型电动车增加到50多万辆,新国标一出,“限摩令”就要面临重大考验。

专家分析:

不排除用限摩方式管理超标电动车

对于电动车在昆明城区的迅猛增长,将会给已经十分拥堵和非常脆弱的昆明交通带来什么变化?简单想象一下:

第一,以2辆电动车占用一个机动车行驶位来计算,50多万辆电动车上机动车道,相当于一夜之间新增近30万辆小型车。这对昆明有限的道路资源和脆弱的交通状况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第二,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在小型机动车中间穿行,这种现象将变得非常普遍。昆明交警将要花大力气教育电动车靠右行驶,而且无法估计效果如何。

第三,电摩一旦进入机动车道,其速度还会提升。一旦发生事故,骑车人极有可能出现伤亡。

从以上几点考虑,昆明市都不会放任电动车不管。估计昆明对电动摩托车的管理会与目前的道路供给水平和交通状况相匹配,不排除昆明对电动摩托车采取限制摩托车一样的规定。

昆明一位城市交通研究专家认为:电动车的发展对解决市民中短途出行,减少骑自行车的劳动强度,起到了很大作用。但电动车大型化、摩托化,应该得到严格管理。不然,在城市交通工具的结构中,电动车将处于一个非常尴尬和危险的位置。”

他分析说:“其一,电动车速度高于自行车、低于汽车,在现有的道路上没有一个适合它行驶的区域;其二,昆明目前城市道路资源极其紧张,电动车争路权很难得到市政道路管理者的支持。我认为,电动车的技术水平还不能进入机动车道行驶,需要按照国标规定和现有的道路供给水平,严格管理。”

昆明将会对电动车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措施呢?据昆明一位交通管理的资深专家分析:“从昆明最近几年电动车迅猛发展的情况来看,当初如果能像广州等大城市一样,采取极端的限制政策管理,老百姓选择城市内其他的交通工具,也是一种很好的办法。电动车不是道路交通提倡使用的车型,未来会被逐渐限制和取缔。”

他分析说,现在不排除昆明市将采取限制摩托车的方式,逐步限制、外移超标的电动车。比如,在时间上,从现在开始限制购买高于某种技术条件的电动车,或购买后,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对超标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考照、买交强险、年检、戴头盔、违法按机动车进行处罚。这样,就会有部分消费者放弃购买超标产品,正在使用的电动车也将逐步减少。在空间上,如果限制超标电动车不能进入一环或二环内行驶,也会让部分电动车主逐步放弃这种交通工具;而不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则可以进入,促成消费者购买符合标准的车。”

声音:

电动车到底该不该管、该如何管,在昆明,早已有政协委员从电动车违规、环保、管理等多方面提出了建议。

政协委员吴自强:

提高门槛,让电动车逐步“退隐”

昆明市政协委员吴自强认为,电动车时速高达20-40公里,却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电动车还存在噪音污染和潜在的环境污染,电动车的铅酸电池是耗费品,一辆车通常是3-4节构成一组电池,质量好的可以使用1-2年,而一些杂牌电池不到半年就需更换。保守测算,昆明的铅酸电池使用总量超过60万节,而且每年还以万数在增长……”吴自强说,一位环保人士研究过,一节1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去估算,60万节铅酸电池可以把滇池污染30次,还绰绰有余。而昆明铅酸电池的回收工作,目前仍处于一种无序状态。

按相关法规,电池一律由生产企业通过经销单位回收。事实上,大量的回收工作是小商贩在做。结果,小贩为了自身利益,往往随意倾倒含铅的硫酸液体,或处置不当而随地遗弃,造成水源和土壤污染,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为此,吴自强提议,要尽快修订我市电动车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规范监管力度,严厉限制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在我市销售。

他认为,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整顿电动车,切实消除交通隐患。该保留的要求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驾驶员进行摩托车考核,在车未登记、人未考核通过前一律不许上路;该禁止的应果断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取缔。建议新车不再落户,老车(已落户车)过渡3-5年。

“最好要求骑行人员佩戴头盔,这是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吴自强还提议,电动车在符合国家生产质量标准前提下可以载人。环保及交通等部门配合制定电动车的报废及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方案,对废旧电池的销售、处置环节进行严格管理。政府鼓励研发采用锂电池作为动力的自行车,使其成为绿色环保、节能安全的交通工具。

吴自强感叹,不言而喻,这些举措会影响少数商户的利益,但长此下去,再造多少立交桥也怕难解拥堵。“如果要通过提高门槛让电动车逐渐消失,政府还要继续大力扶持发展我市公交事业,在城市整体的发展和规划中,把公共交通的发展管理放于优先的位置;提高公交的服务质量,提高运输效率,完善整个公交运行系统。”

政协委员杨永良:

管理电动车要从源头抓起

政协委员杨永良认为,面对“买轿车太贵,骑单车太累,挤公车没位”的交通现状,电动车成了一些市民上下班和接送孩子的主要交通代步工具。但是,电动车在给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带来诸多方便的同时,也引发了交通、环保等方面的问题。电动自行车惊人的发展速度使本来有限的城区道路资源更加紧张,不利于交通结构的合理调整,制约“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

杨永良建议,要管好电动车,首先必须有政策支撑,相关部门要将电动自行车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违章查处执法力度,实行两年一次的审核制度。他还建议,要从源头抓起,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统一行动,从生产和销售方面抓起,禁止销售速度超过规定限速,体积和重量超标的电动车。

杨永良说,在第十一届政协昆明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对我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提案后,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几天后就召集对电动车管理提出提案的政协委员召开专门会议,答复委员们的提案。会上,职能部门的领导都参加了会议,也提出了管理的难度。“电动车管理牵扯到多个部门,包括工商、税务、质监等,由于市民的素质参差不齐,执法难度大。公安机关的负责人还希望我们政协委员在联动部门还未形成网络管理体系的情况下,呼吁市民遵守交通规则,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车。”

对于轻摩国标的出台,杨永良说,若超标电动车被划为机动车,那么也不能允许他们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机动车道上电动车也是弱者,安全隐患更大。”

首席记者 刘晶晶 记者 黄朝红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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