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局长,我要喝酒了请批示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网上热炒安阳市公安局出台的一条硬性规定:“工作日之外,县区公安局长要喝酒需向市局请示,其他领导和民警饮酒,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有人认为安阳警方将“禁酒令”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打破公安部的“五条禁令”,确实严厉;还有很多网民则认为,如此规定操作性不强,谁来监管,如何落实?
特别 “禁酒令”延伸到“8小时以外”
网帖说,安阳市公安局出台的“6条特别规定”,“禁酒令”为其中的一项。
规定要求,除在工作日和值班期间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外,安阳市公安局党委成员饮酒,必须经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各县(市)局、分局局长和市局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饮酒,必须经安阳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和联系领导批准;其他领导和民警饮酒,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安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法杰还“要求”:全体民警都要遵守。否则,市公安局将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作检讨发言、诫勉谈话、预免职3个月、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罚措施,并对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上述规定,记者从安阳市公安局得到了证实。
解释 “禁酒令”有效期为1个月
安阳市公安局为何出台该规定?有何特殊的背景?
昨日上午,记者与安阳市公安局宣传处长周孟亚取得联系。
“出台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民警在八小时之外,也能随叫随到,快速反应。”周孟亚解释,目前,全省警方正在开展“中原卫士杯命案攻坚战”竞赛,以压缩犯罪空间,减少案件发生。这“6条特别规定”,就是针对这项竞赛而出台的,它的有效期为一个月,即12月1日至12月31日。
周孟亚还说,从该规定已实施几天的情况看,效果很好。
网民声音
赞成:不让民警喝酒,省得丢警察的脸
“公安部虽然早就有‘五条禁令’,但酒店、饭馆里经常见有民警喝酒。”网民“黄土高坡”说,有些民警喝酒前,还知道脱下警服、换上便服,而个别民警不仅明目张胆地穿着警服喝酒,甚至发生打架事件、造成交通事故,在社会上给公安抹黑,严重损害了警察的形象。
质疑:规定该如何落实?
网民“一剪梅”则认为,工作之余和节假日,跟家人或亲戚朋友们喝点小酒聚聚,在中国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连这也要请示上级,让不让喝酒领导说了算,这本身就很荒唐。”
“安阳市公安局出台加强管理的这六条特别规定,初衷绝对是好的。”一位网友说,一些公安干警在饮酒上捅了娄子,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但这关键要看落实,如果是空说,就是作秀。”(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