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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记二等功拟奖个人三千元

生活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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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 毛翠

工作表现突出的公务员,到底由谁来判定是否给予奖励?奖励的范围具体占公务员队伍的多大比例?在昨日举行的《昆明市公务员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听证会上,15名听证代表纷纷建议,应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公务员奖励工作,并建议将奖励比例定为5%左右。

奖励金额

二等功集体奖1万

昆明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吴俊介绍,根据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人民满意公务员”的规定,今年6月,人事局向昆明市政府上报评选方案,拟评选表彰工作成绩突出的公务员。而昆明市政府要求市人事局先出台规范评选活动的实施意见,再按实施意见组织评选工作。鉴于此,昆明市人事局制定了《昆明市公务员奖励实施细则(试行)》。

“细则”共分为七章三十三条,主要从适用范围、评选程序和条件、奖励种类和权限、奖励标准以及奖励的渠道等方面,对公务员的奖励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在奖励标准上规定,对获得嘉奖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分别给予800元和3000元的奖金,对记三等功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分别给予1500元和5000元的奖金,对记二等功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分别给予3000元和10000元的奖金。

奖励评审

建议设评审委员会

昨日14时,听证会正式开始。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处长郑红是提建议最多的代表,郑红认为,在公务员奖励程序上,不能只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评审,建议由目标督察办公室、纪检、宣传、人事等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以便从各方面更客观地评价公务员的具体工作。

公务员的奖励标准也是昨日热议的焦点。“如果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奖金是一个月的工资,那嘉奖和记二等功的是不是太少了?”包括云南鑫金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爱国在内的3名代表认为,获嘉奖的公务员奖800元、记二等功的奖1500元略少,建议分别提高至1000元和2000元。

奖励比例

代表建议5%左右

“细则”明确地规定了公务员的奖励要求和奖励标准,但对于奖励比例暂无说明。对此,郑红还建议,市级机关各部门与昆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能不能规定一个奖励比例,比如每年奖励比例控制在5%左右,以此保证最优秀的公务员才能获奖励。

对此,在作最后的决策发言时,吴俊说,对于代表建议的评审委员会,虽然现在细则中暂时未提,但在评选方案中肯定会涉及到成立评审委员会。在奖励名额比例上,“细则”中规定,以部门名义给予奖励的每年可进行一次,以市级机关各部门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名义给予奖励的,三年评一次,以昆明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的每五年一次,奖励的层次比较多,统一奖励比例不易操作;对于部分代表建议提高奖励标准,吴俊表示,“细则”规定的标准与国家制定的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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