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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国标” 激起千层浪

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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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标实施后,很多电动车将会被“升级”本报记者 李峰摄影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电摩条件》),引来坊间议论纷纷。按照该标准,“最高设计时速20公里以上、整车质量40公斤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这意味着明年1月1日起,一些电动车车主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一系列冗长程序才能骑电动车了。针对这一规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日晚再次发布说明称,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

此规定公布后引发争议。这样规定,意味着部分市民将成为“机动车驾驶员”。

标准:骑超标电动车需考驾照

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现行国家标准则规定为: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得大于40公斤。

而按照《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很多“电动自行车”按照新规将划为电摩。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电动自行车重量超过了40公斤,时速在20公里以上,就要改称轻便电动摩托车了。

这意味着,很多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升级”成了机动车驾驶员,今后必须经过考驾照、上牌、买保险等手续才能上路。

影响:销量略有下降

12月8日下午,记者在呼市中山路附近随机采访了一些电动车销售商。

销售商刘先生称,今年1月到10月份,每天销量几乎稳定。现在,客人到店里买电动车的时候,手里会拿着报纸,对着报纸上所写的标准来问你一些问题。

“电动车市场一般来说,3月份到11月份是旺季,12月份到次年2月份是淡季。最近几天,因为政策发布造成的影响,又正值行业淡季,销售量比以前少了一些。不少客人在挑选车辆的时候,会经常问这个车符不符合标准,车重超不超过40公斤。现在很多客人在购买时都表现得很犹豫,不少人只是前来了解一下价格和性能,没有像以前那样选择好了直接购买。”经营某品牌电动车的罗小姐告诉记者。

现状:市售电动车大都超标

按照新国标的规定,最高时速20公里以上、整车质量40公斤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将划为机动车。骑电动车上路的市民,需先上牌照、买保险、考驾照。

这对目前拥有电动车的市民以及电动车经销商和生产商来说,无疑是一大考验。记者了解到,根据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应不超过20公里,重量应低于40公斤。但目前市场上很多电动车并不是按照这一标准生产,产生了很多超标的产品。

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新标准,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95%以上将政策性地“被电摩”,车主们都可能升级为机动车驾驶员。一旦电动自行车变身为轻便摩托车,电动车主们还需要考取驾照、给车辆买保险、交车船税。

12月7日,一位电动车销售商向记者透露:“目前市场上的电动车,按照出厂说明均合格,电动车均为整车质量40公斤以内、时速小于等于20公里,但实际这些电动车都已超标。”

记者在中山路某电动车专营店看到,每个出厂的电动车上都安装有限速器。销售人员称,电动车在出厂时时速20公里是达标的,但如果顾客购买后在使用中拔掉限速器,电动车的时速则可达到60公里。

观点:国标不应一刀切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孙晓刚认为,10年来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一直没有更改,是造成管理混乱的根本原因。电动车的诞生方便了人们出行,鉴于近来由此带来的交通隐患,相关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可以提高人们安全出行的意识。对电动车的管理应更加合理化,或制定单独的管理办法,而不是“一刀切”,划分到机动车类里。

孙晓刚说,电动车是较环保的交通工具,也占用了较少的车道,让骑电动车的市民去考驾照、走机动车道,这些无形之中给人们带来了负担和压力,好多人会因此而放弃这一交通工具。在目前呼市公交车服务系统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将会增加交通运输压力和环境污染。

举措:交警部门将加大治理力度

自治区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所长马珍平表示,标准一经实施,交警部门将加大警力按照车辆标准集中治理。

交管部门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认为,超标电动车行驶机动车道行人的安全系数不高,该类电动车的管理标准如果按目前摩托车的管理办法实施的话,那么在呼市部分路段,超标电动车是无法行驶的,市民原来追求的方便就大打折扣了。电动车的市场也有可能从市区转向农村。

如“国标”实行,首府超标电动车的数量庞大,对此交管部门表示,并不会出现管理难的问题,如果实施,公安部门首先会针对目前流通的电动车,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件,一些不合格的电动车将会通过识别系统轻松查处。按照规定,划为机动车管理范畴的电动车,也必须上牌照。

自治区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所长马珍平说,对电动车的管理,可能出于近年来电动车频繁出现交通事故这点考虑,车速过快是主要原因,相关部门对电动车应从源头上严格管理,规范电动车的生产标准。

○ 市民声音

市民李先生:电动车重量超过40公斤,就要去上牌、考驾照、买保险。这样不仅给自己造成额外的经济负担,还会有很多麻烦。所以,我就买重量不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但是那种电动车品种很少,质量相对来说也不好,电池续航能力很差。而那些实用的,现在又很难符合规定标准,所以我现在也很无奈。

电动车专卖店销售人员:很多电动车一组48伏电池就有17公斤,夏天能跑50公里,冬天能跑30公里,电动车车身重量要限制在40公斤以内,那首先就需要减轻电池的重量,同时一组电池续跑的里程数就要减短,路远的人们可能会跑到一半电池就没电了。

市民张先生:如果电动车最高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内,那跟自行车没什么两样了。

李女士:高峰期堵车严重,如果要我们走这条路,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啊?而且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市民的安全更得不到保障。

本报实习记者 蔚艳红

○ 评论

电摩新标准应该公示、听证

即将强制执行的电动车“新国标”被指“潜伏”着巨大的利益。笔者以为,行业之间的利益之争不能“绑架”消费者利益,实施电摩新标准不应以增加公众出行成本为代价。秉承这一原则,政府管理部门应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各利益主体,尤其是一亿多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对新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求大同存小异。在此基础上,对20公里时速和40公斤重量两个关键性参数作适当修改。同时,执行新国标应有一定过渡性,便于消费者适应和自行车生产商转型。据悉,将于明年元旦实施的电摩新标准并未公示、听证,而由少数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闭门制订,这未免不妥。

尹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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