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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大未婚爸虐女险致死获缓刑狠父承诺今后温柔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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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为,年轻父母面对经济困难和生活压力时,要有健康的心态和正确的处理方式,不能将对生活的不满发泄到年幼的子女身上。虽然不可能所有父母都给孩子提供富裕的物质条件,但起码,也要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南方日报讯(记者/马喜生通讯员/黄彩华)因为两岁女儿有咬指甲的坏习惯,22岁失业在家的未婚爸爸经常对其打骂,两岁女儿几乎被虐待致死。近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这起家庭虐童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判决被告人符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有时一天就打一两次”

22岁的贵州青年符某,初中文化,2005年来到长安镇打工。不久18岁出头的他和郑某同居了。2006年9月,这对未婚青年仓促地迎来了生命中的第一个宝宝小娟。第二年,他们又有了第二个女儿。

2009年5月中旬,符某回了一趟贵州老家,返回东莞后却找不着工作。因为郑某上班很忙,失业在家的符某便负担起照顾两个幼女。

失业的符某看什么都烦心,渐渐把脾气撒在孩子身上。符某供述,今年5月20日他开始打小娟,打完后他并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打她是教育她。一般一两天就打一次,有时一天就打一两次。有时她在家里玩水,或者在妹妹睡觉时在旁边吵,或者打妹妹,总之不听话我就打。如果她哭,我就不打了。”符某对法官说。

“打自己的小孩也犯法吗?”

6月3日,小娟又在房间里咬手指甲。符某看见很生气,就殴打小娟。很快小娟脸色发青、嘴唇发白。符某很害怕,穿着拖鞋抱着女儿赶到长安医院。

小娟的伤情让在场的医生惊呆了:幼小的孩子眼睛青肿,不仅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还有急性肾功能衰竭,右手中指的指甲也不见了。医院马上就报了警。公安机关迅即赶赴医院,将符某抓获。“打自己的小孩也犯法吗?”被关进看守所的符某认为父亲教育儿女是天经地义。符某在关押期间才渐渐冷静下来,每天都担心小娟的医疗费没有筹到。

由于小娟病情非常严重,今年6月3日晚上9时被转到东莞市人民医院。6月4日,尚未脱离危险期的小娟被转到广州市儿童医院住院救治。6月12日经法医鉴定,小娟受外伤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所受损伤为重伤。住院期间,长安镇妇联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小娟共募捐了近5万元医疗费。许多小病友的妈妈听说小娟的悲惨遭遇后,集体给她捐款2000元。6月19日,小娟病情好转出院。

家庭困难众亲人求轻判

11月18日,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符某犯虐待罪,提起公诉。11月20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第一次不公开审理了本案。庭审中,符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得知女儿伤势严重,符某非常后悔,自称没想到会把女儿打成重伤。

法院一审后,主审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郑某及其家人,当地派出所、村委会,调查符某的情况。经了解,符某家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但家里人相处还算和睦。案发前,符某与郑某的感情比较深厚。惨剧的发生,主要与符某承受过大的失业压力有关。

11月24日,郑某向法院表示,女儿经过照料恢复得很好,没有后遗症。因为家里经济困难,希望法院对符某从轻处理,早日帮助家庭改善经济状况。第二天,符某的父母也给法官去信,希望法院念在符某年轻无知、“准媳妇”郑某带着两个幼童谋生艰难的份上,能给儿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村里也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符某在当地一直遵纪守法。

当庭宣判虐待罪成立

12月3日,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符某长期打骂年幼的女儿并致其重伤,已构成虐待罪,应予惩处。但考虑到符某是因为失业不得已在家带小孩,在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下殴打女儿,有别于蓄意、报复性的恶性犯罪,主观恶性并不深。

鉴于符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经救治小娟已基本痊愈,其家属也表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符某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考虑到小娟的日后成长及对整个家庭的影响,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所以依法可适用缓刑。法院当庭宣判符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当天下午4点,符某办完一系列手续后,走出看守所大门。而女儿小娟跟着母亲,在看守所门口从早上一直等到下午4点。符某表示要反省对孩子的教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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