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次发布《家政服务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 家政工必须具备一簿四证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王光营
本报12月3日讯 随着元旦和春节的临近,家政服务行业逐渐升温。3日上午,山东省家政行业首届可持续发展论坛开幕,在此次论坛上,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发布了国内第一个《家政服务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使我省的家政行业服务纠纷处理有了新的依据。
3日上午,山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发布了我国首个《家政服务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它是根据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现状,并征集了政府有关部门、消协、专家、律师等方面的意见后编制成的。这使得我省的家政行业服务纠纷处理有了更加明细化、更加具体实用的依据,是目前我国家政行业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
据了解,《家政服务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对家政服务做出了全面、准确的定义,对家政服务纠纷如何处理也提出了具体的方法。办法第一次提出家政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具备“一簿四证”,即户口簿(或暂住证)、身份证、培训上岗证(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健康证明(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办法首次从关注家政行业从业人员发展的角度,提出家政服务机构应当为家政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另外,该办法还对家政服务过程中第三方遭受侵害、消费者储值消费的权利责任、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客户对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等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做出了规定和说明。
据悉,目前全省已有40多家企业申报,16家企业申请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省财政拨款3000万元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