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福利进工资总额≠多缴税

新京报

关注

职工的福利费将进一步改革,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中的比重,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并逐步将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将企业职工福利纳入工资总额,就要让企业的福利规范、透明地发。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安体富

工资总额

需缴税的福利,如纳入工资总额,不影响缴税。

不需缴税的福利,如纳入工资总额,无特别规定仍不用缴税。

本报讯 (记者鲍颖 胡红伟)针对日前出台“企业职工福利逐步纳入工资总额”的规定,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此进行解释说,这不代表赋税会提高。

新政策意在规范福利

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逐步纳入工资总额。很多人因此表示担心:补贴纳入工资总额,是否意味着赋税加重?

对此,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简单地将福利纳入工资总额和缴个税联系到一起是不正确的。他指出,通知只是规定了住房、通讯等补贴,什么情况下纳入工资总额,什么情况下纳入职工福利费,属于企业财务规范,不是税收政策,不能对企业或者职工个人如何缴纳所得税进行规定。缴税问题仍然遵循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

“此通知的下发意在让企业规范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这位负责人指出。

公众两大担心可化解

财政部的通知,引发公众两大担心:一,福利纳入工资总额后,工资总额变多了,相应个税的档级提高,会多缴税;二,福利纳入工资总额后,原本不缴税的福利也要缴税了。

一名财务业内人士表示,工资总额只是一个统计概念,不等于税基,不是按照工资总额纳税的;其次,福利是否缴税与纳入工资总额无关。税务总局规定要缴税的项目就应缴税;按照税务总局规定不需要缴税的项目,即使纳入工资总额,也不缴税。

记者了解到,已经被财政部要求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房补、交通通讯补助等要开始交税了,是因为税务总局此前下发过单独的文件,规定这几类补贴要交税。但是对其他名目繁多的补贴项目,如独生子女补贴、差旅费、误餐补不需缴纳个税,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仍然不缴税。

实际上,财政部通知指出,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工外地就医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职工困难补助、福利部门人工费用等,继续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 关注

1 企业不得为职工购建住房

很多企业会为职工提供交通、住房、通讯补贴。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以货币形式提供,另外一种是以上下班班车、集体宿舍等非货币方式提供。甚至有的企业为职工建房买房,不过,这种行为将被禁止。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第一种以货币形式提供这些补助的,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都应纳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这与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一致的。

第二种,即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支出,如上下班班车、集体宿舍等相关费用,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但是,在这种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支出中,有些行为是禁止的,比如,企业不得为职工购建住房、支付物业管理费;职工个人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不得由企业承担;三是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或者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发生的、不定时间、不定金额、据实报销的市内交通等费用,既不具有工资性质,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仍按原有规定列作企业成本(费用)。

另外一个受关注程度较高的问题:已实行年薪制改革的企业负责人,福利性货币补贴收入是其年薪的组成部分,企业不应在其年薪之外单独发放。

实行年薪制之后,企业负责人领取的报酬,实际上已全面考虑了其管理要素的贡献、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等因素。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