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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反方]学校能否开除问题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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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34分报道,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日前审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不得开除或者责令其转学、退学,否则,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所谓的问题学生,究竟是该开除还是不该开除?我们来听今天的《新闻正反方》。【了解详细

正方:中央台评论员赵九骁反方:中央台特约评论员周孝正

争论一,学校开除学生的行为是否合法?

赵九骁:问题学生也是学校本身的问题

说合理这方面,或者合情这方面,我们想面对这么多问题学生,如果大多数的学校不去治病救人,而是简单的推向社会,其实就是一种推卸教育责任,而且所有的问题学生并不是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而是学校本身可能没有尽到教育的责任,所以问题学生的出现也是学校本身的问题我觉得。

周孝正:学校也不能包打天下

我觉得教育这个系统,不应该有断的环节,学校也不是包打天下的,也不是万能的,有一个所谓轻微的违法、违法到了犯罪、严重的犯罪这样一个链条。这个链条对一个人来讲,确实不太一样,有的人可能是未成年人,比如进少管所,有的人是成年人,可能是违法了,比如说盗窃,盗窃是违法的,但是盗窃的数额如果不到一个钱数就不是犯罪,不是盗窃罪。所以我觉得确实应该在学校和监狱之间应该有一个中间的环节。

教育是一个系统,所以我们说,我们能隔断罪犯的生命,但是隔不断罪恶,因为罪恶存在于社会之中。所以我们想随便开除当然是不对的,从开除一直到轻微的违法到违法到犯罪到严重的犯罪是一个环节,所以如果你在学校里头,他的责任就是这一段,如果你违背了校规,经过比如说屡教不改,比如说三次就应该有开除的权力了,这样的话对学生也是一个威慑,对谁也不能包打天下,你不能让学校解决所有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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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陈建新

赵九骁:不给学校随便开除学生的借口

但是我在想,你谈到学校是不能够随便开除,现在可能如果没有这个法律的规定,很多学校就会拿着随便开除作为一个挡箭牌,或者作为一种借口,就会说如果出现问题学生,出现了个别害群之马,我们要为更多的学生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因为这个时候实际上慢慢把一个教育机构应该有的教育的权利给淡化或者说是给削弱了。而且他这么做,很多学校实际上是为了追求高的升学率,或者是片面的追求一种高的升学率之后就忽略了差生。这些问题学生就会因为有了随便开除的借口,就可以避免对他们更多的因材施教或者更加耐心、更加细致的教育,这么一来,岂不是违背了义务教育是一个普遍教育,而且是要对所有孩子进行教育的现实?

周孝正:把握好恰当的度

关键是个度,比如我们形容一个美女,最高境界的词就是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关键是这个度,但是这个度应该是程序的合理,也就是说它得有一个审批的手续,它必须举证,质证,有人认证,以认证的证据为依据,以有关的规定为准绳,还得有一个责任制,这样的话能比较恰当的把握这个度,这个度一偏都不行,不能开除就是不能开除,或者说我们随便开除争取所谓的升学率,我觉得这样的极端都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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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论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学校,问题学校能否教育问题学生?

周孝正:设置这个学校是下策

应该有一个可操作的,一个非常适度的规定,但是现在我们主要的倾向还是认为学校应该负起责任,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如果你作为教师,你作为校长,你是一个教育家,就应该充分发挥它的作用,所以我们应该说,那种中间状态应该尽量让它减少。设置这个学校恐怕并不是一件好事,是个下策,就是把他们变成准监狱,或者是准劳教所,不是,他们仍然是教育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赵九骁:保证与普通学校有平等的权利

但是我们想,这种专门的学校除了对可能有轻微犯罪的问题学生有纠正以外,必须保证这些学生在升学就业方面跟普通的学校有平等的权利,而且我们希望这种学校通过他的矫正以后,这些孩子能够改掉他们的不良习惯,仍然可以返回到普通学校就读,这一点,我想教育部门应该提供便利。

周孝正:社会上就是多样性的

我们特别反对,一个学校都是尖子或者都是重点的学生这是不对的,学校应该负起责任,孩子是未成年人,社会上就是多样性的,如果你把所谓的好学生集中起来片面追求升学率,那是对于整个社会的一种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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