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或失上路资格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姝)明年1月1日,电动摩托车国标实施后,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将被划入机动车?骑车人是否须买交强险、考驾照?(见本报昨日《超标电动车或须考驾照》报道)对此,昨日,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暂未做出回应。但电摩国标起草者之一、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标委会秘书长缪文泉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划归电动摩托车系误读。
电摩将按机动车管理
据缪文泉介绍,超标电动自行车即使重量、速度两项指标符合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即重量超过40公斤、速度超过20公里,也不能并入电动轻便摩托车范畴,“不管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系统、制动系统,乃至于车灯,都有一套具体的技术标准。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这些标准,所以不能算为电动摩托车”。
虽然不能作为电动摩托车,但缪文泉坦言,“《道交法》有规定,非机动车时速不能超过20公里,目前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已超标,所以,也不是自行车”,他说,目前路面上、市场中的超标电动自行车,精确定义应为“不合格的机动车”。
缪文泉表示,电摩确实将被划入机动车管理范围,驾照、交强险、车辆上牌、机动车司机需要遵守的所有规定,均适用于电摩驾驶者。但是,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应作为机动车管理,骑车人是否需要考驾照、买交强险,有待于国家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
超标电动车处境尴尬
中国自行车协会电动车委员会主任陆金龙同样表示,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绝大多数都已超标,但完全符合国标要求的电动摩托车,迄今为止还没有出现。
据其介绍,由于电动自行车的国标十年没有更新,导致了目前的局面,市场充斥超标电动自行车。
他表示,虽然完全符合标准的电摩还未问世,但电摩标准一旦实施,百姓手中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将陷入尴尬境地,“全国1.2亿辆,北京近70万辆,这些车怎么办?如果划入电动轻便摩托车,那么骑车人就要考驾照、买保险、上机动车道;如果没划入,车子极有可能成为废品,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都没有上路资格”。
陆金龙说,10月至今,电动车委员会曾数次向国家标准委员会等机构反映,但目前还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