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拐工友女儿带回家中同居
贵州教育报
金黔在线讯 对工友11岁的女儿产生“兴趣”,遂诱拐带回家中同居。近日,开阳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起强奸幼女案。
11月25日,开阳县毛云派出所民警在进行走村入户大走访时,接到群众举报,毛云乡簸箕村村民梁某不知从哪里带回一名年仅11岁的小女孩,两人现家中同居。
经审讯,现年31岁的梁某交待,今年7月,他在浙江打工时认识了一起打工的张某夫妻,张某有个年仅11岁的女儿小桃(化名)。日常接触中,梁某对年幼的小桃产生了邪念。一天,趁张某夫妻不备,梁某以带她出去玩为由将小桃骗至一山林中,在明知小桃只有11岁的情况下,哄骗小桃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今年10月,梁某悄悄将小桃从浙江带到上海继续打工,11月初,梁某将小桃带回老家开阳县毛云乡,一起住在家中。直至25日,接到村民举报后,民警才从梁某的魔爪中将小桃救出。犯罪嫌疑人梁某对其奸淫幼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梁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