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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介“介绍到成功为止”是陷阱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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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可)今天,《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标准明确规定,婚介服务应规定服务期限,不应提供无限期或介绍到成功为止的服务。有人担心取消“介绍到成功为止”承诺让征婚者失去“保障条款”,但据法院实际审判发现,“介绍到成功为止”条款是婚介机构最大的陷阱。

据市二中院牟菲法官介绍,所谓不限人数,可能是经验老到的婚托;不限次数,就是一次又一次地交纳见面费;不限时间,就是耗到征婚者没有精力,自动放弃。直到征婚者意识到上当后,即使诉诸法律也无法获得理想的赔偿。

牟菲分析,征婚合同本身是有效的,当征婚者要求解除合同时,婚介机构往往以“介绍成功为止”为由推卸违约责任。这种“无限期”的婚介服务本身并未明确合同履行期,但考虑到婚介服务应该具备时效性,所以法院不会简单局限于合同本身,而是根据生活常识进行判决,扣除已经履行服务的费用外,酌情退还征婚者一定的征婚费。

另据了解,《婚姻介绍服务》国家标准首次提供了婚介合同范本,消费者可以参照合同范本与婚介服务机构订立婚介服务合同,对服务的内容、服务质量、介绍次数、婚介合同的时间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约定,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J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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