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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喝啤酒 酒瓶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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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晚,农先生在一家饭店就餐,喝了一箱啤酒。买单时,农先生提出,这一箱空酒瓶可以回收,要求从账单上扣除酒瓶回收费,被餐馆老板拒绝。农先生认为,自己花钱买的啤酒,酒瓶理应属于自己。“客人要求用酒瓶回收费抵餐费还是头一次遇到。”该餐馆老板说。(近日《桂林晚报》)

饭店里喝啤酒,酒瓶该归谁?相信很多去饭店吃饭的消费者,都没有注意这个问题。因为大部分的消费者,都不会在乎这几个酒瓶子的价值。但如果真有消费者为酒瓶子的归属较起真来,这确实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瓶子归属事小,权利有无事大。对于酒瓶子归属问题的认定,也就是对消费者能否享有这项权利的认定。

按照一些饭店的说法,你的啤酒是在我的店里买的,在我的店里喝的,所以酒瓶子就该归我。尽管这是大部分饭店的“ 潜规则”,但论起理来,这种“潜规则”却未必站得住脚。不管顾客在哪里买啤酒,都是连同酒瓶和啤酒一起买的,酒瓶和啤酒,实际上是一个整体,卖给消费者的啤酒价格,自然也就包括了啤酒瓶的价值在内。既然消费者付了钱,酒瓶当然就归消费者所有,这应该是毫无争议的。否则,如果消费者不是在酒店买啤酒,而是在商店买啤酒,难道还要当场喝掉啤酒,留下酒瓶不成?

还有,现在大部分生产啤酒的商家都规定,消费者喝完啤酒,退酒瓶的时候,可以退回部分现金。这就充分说明酒瓶的归属权是属于消费者的,否则,商家何必还要用钱去换消费者手里的空酒瓶呢?

说到底,酒店之所以对消费者的空酒瓶不愿折抵饭钱,又不让带走,还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别看一个空啤酒瓶在市场上只值2毛钱、3毛钱,但是一个饭店一天要消费多少啤酒?一年呢?这样算来,这实在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让饭店放弃这个免费大馅饼,难免会不情愿。

不情愿归不情愿,酒店对属于消费者的空酒瓶既不退钱又不准带走的做法,在道理上和法理上显然都讲不通。所以对于个别消费者的要求,酒店还是别因小失大为好。同时,对于这个问题,工商管理部门也不妨做出一个明确的规定。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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