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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庭审 伍勇两次要求判死刑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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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9时,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枪击卫星观察站哨兵、市政府保安的被告人伍勇,以及与他一起抢劫收费站的几名被告进行公审(下图),同时受审的还有为伍勇制造火药枪的刘家达。

在法庭上,伍勇起初拒绝回答一切问题,在后来的庭审中,他开始积极为自己辩护,但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环节中,他两次要求法庭判自己死刑。

昨日下午5时30分,法庭当场宣判伍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唐正方、张自顺、魏华松、唐德富、田云涛、刘家达分别被判处刑罚。

开庭 拒绝回答问题

昨日的庭审现场格外严格,20多名法警在现场维持秩序,旁听也需要旁听证才能进入现场。

在公诉人的公诉席上,由宜宾市和翠屏区两级检察院派出的4名检察官组成公诉组到庭公诉,在桌上,两叠涉案卷宗分别高达40厘米,用于装证物的箱子也多达9个。公诉员吴涛说,为本案他们已经准备了很久,涉案卷宗有38份。“这是宜宾市检察院办理的最大的案件之一。”

“我拒绝回答问题,请法庭判我死刑。”昨日的庭审一开始,在核实被告人身份的时候,伍勇便开始拒绝回答问题,这让坐在旁听席上的罗文秀和姐姐非常吃惊。“他怎么回事?”罗文秀说,在前两日的证据展示中,伍勇的态度非常好,她也不知道昨日的庭审伍勇为什么有如此表现。

在接下来的庭审中,伍勇一直拒绝回答公诉人和法庭提出的问题。

转变 积极辩护称不想杀人

9点开始的庭审一直持续到11点,休庭十分钟后继续开庭。此时,伍勇的态度较之前有了180度转变,开始回答公诉人和法庭的提问。“刚才律师和他谈了话。”罗文秀说,看着儿子的态度好转了,她的心里也松了一口气。

第二次庭审对他在2003年枪击卫星观察站哨兵、市政府保安两案进行了执证。

伍勇称,当时自己身上带了不下10把火药枪,还带了炸弹、汽油去,原本想杀很多人,但抬起枪后,自己的想法发生了改变,觉得人是无辜的,不想杀人了,因此只是向哨兵的腹部开枪。对于公诉人所说的开枪后逃离现场,伍勇辩称,自己不是逃,是慢慢走开。

在袭击市政府保安一案中,伍勇称,自己并不想杀人,只是在被保安发现被夺去枪后,想将保安打伤。

伍勇称,自己实施的暴力中,2002年在宜宾市翠屏区南岸街道龙湾村团结组铁路上杀害的罗中勇(男,12岁)在他心中一直都有一个阴影。对于罗中勇亲属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但无力赔偿。

后悔自己的暴力行为

执证结束后,法庭进入到辩论环节。伍勇的辩护律师,四川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和辉受伍勇委托,对自己的暴力行为向社会和因暴力受害者及家属鞠躬致歉。

在辩论开始时,伍勇再次要求法庭判他死刑。

伍勇称,通过看守所的民警和律师对他的开导和关心,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将暴力当成处理对社会的意见的武器是错误的。在最后陈述中,伍勇说:“希望大家不要学我,采取暴力的方式表达心中的不满,希望大家能珍惜生命,一个人活着是为了让(别)人更好地活着,我希望大家的心中要多些宽容。”

听到伍勇的话,在庭审现场坐着的罗文秀再也忍不住了,眼泪从她眼里滚了出来。“早知道这些道理多好呀。”罗文秀说。

昨日的庭审中,伍勇的女友小燕(化名)一直没有到场。

一审被判死刑

昨日下午5时30分,庭审结束后,法庭当场宣判,伍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唐正方、张自顺、魏华松、唐德富、田云涛、刘家达分别被判处刑罚。

本报记者何东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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