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危险气瓶市民身边流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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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使用期限不报废,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
超期服役的液化气钢瓶,因频频发生爆炸事件,被人们称为“隐形炸弹”。而这样的“隐形炸弹”,在太原“保守估计也在两万只左右”。
太原市质监局最新公布的一份质量安全报告指出,国家规定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气瓶,应报废处理,但太原每年的报废数量却寥寥无几,两万左右应报废的气瓶仍在继续使用。
液化气瓶报废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什么原因导致目前市场上报废气瓶的超期服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省城液化气瓶市场并采访了相关部门。
A 现状
各个销售站点都有超期气瓶
南沙河附近的一家液化气销售点外,放着数十个液化气瓶。11月21日,记者以购买液化气为由,查看这里气瓶罐体上的检验标志和出产日期等信息。还没看几个,就发现一个50公斤且外表锈迹斑斑的气罐罐体上没有任何标志标识。老板说,这是客户手里的气瓶,自己只负责充装。记者又问这样的气瓶能否保证安全,老板说,好多站点都使用报废瓶、未检瓶,只要充装时小心点,就不会出事。
在东岗路一家规模较大的液化气供应站,门口放着几个外表斑驳的液化气罐,与气罐相隔不到5米处,就是该站取暖用的炉子。记者照例看了这几个气瓶的相关标识,同样发现有一只气瓶的生产日期竟然是1990年出厂。“这个气瓶是不是该报废了?”记者询问老板。对方不紧不慢地回答说,只要瓶体没有太大的损伤就可以用,“这和家电一样。家电卖到二手市场后,不是照样有人买回家吗?”
除了液化气罐,还有不少工地使用的氧气罐,也存在着报废瓶超期服役的问题。在南内环街一处工地上,记者就看到,工人们正在使用的一只氧气罐,罐体上的标志显示,该罐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正在焊接钢材的工人表示,他在工地上干活多年了,使用的气罐很少有新的,至于这些罐是不是报废瓶,他们从来不注意。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即使一些规模较大的液化气供应站,也存在使用报废瓶和未检瓶的情况,而其中的一些从业人员对于气瓶的安全使用常识也仅是一知半解。
B 探访
报废气瓶翻新后又卖回了充装站
位于胜利街的一家废品收购站内,老板正忙着给几只废弃的液化气瓶过秤。“每斤8毛5,这个30斤,给您25块5毛钱!”老板介绍,废品收购站附近,就有一家液化气充装站,他这儿收到废旧气瓶后,就当废铁卖了。至于气瓶的技术处理,他表示从没听说过,“我们只负责收购,处不处理那是厂家的事。”而收到的所谓废瓶,无非是罐体变形,实在不敢再用的,“也有一些气瓶来自居民家,居民不需要后,把气瓶当废品卖掉。”
收购回来的废瓶真是当废铁处理了吗?“至少有1/3的气瓶不是当废铁处理的。”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废品收购站主偷偷告诉记者,“只要是外观没有破损的罐子,都有翻新再利用的可能。”
见记者不解,他又算了一笔账:一只气罐如果当废品卖掉也就是几十元,利润不会超过20元。但如果选择其中有翻新可能的废罐喷漆处理后,一只罐就能卖到一百多元,利润可以翻好几倍。当记者追问哪里可以翻新废罐时,这位站主再不肯多说,称这是“商业秘密”。
按照正常程序,报废液化气瓶应该统一交由省锅检所检测站进行压缩或钻孔报废处理,然而按照这一程序处理的液化气瓶却寥寥无几。“一个是处理时要收费,另外就是地方太远不方便。”太原市液化气协会一名工作人员如此表示。而对于气瓶使用者来说,即使觉得气瓶已经报废,也不会主动花钱到锅检所处理,“大多是直接送到废品收购站了!”
C 原因
发现未检气瓶执法却有难度
报废的钢瓶,经过长年腐蚀,在高温、撞碰情况下极易引发渗漏并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据统计,我国仅2008年因报废气瓶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就有上百起,造成重大损失。而我省在用的120万只气瓶中,也常常发生气瓶使用、管理不当产生的爆炸和燃烧事故,轻则伤人,重则造成死亡。
市质监局特监处负责全市液化气站的充装及许可证发放。该处负责人雍志杰表示,他们在日常检查中都曾发现过未检气瓶和报废气瓶,如果气瓶属于液化气站,也仅仅是责令其改正,如果是居民的气瓶,那更是没办法。“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可以对这些气瓶进行没收或处罚,等下次再进行检查时,问题气瓶肯定已经流向其他地方了。”雍志杰说,还有一些气瓶,上面的生产日期、检验标志模糊不清,如果要进行处罚,还必须进行技术鉴定,“这就给检查执法工作带来了难度。”
D 对策
气瓶登记上网建立电子档案
质监工作人员表示,仅靠有限的检验人员来检验气瓶不太可能,只有使用者提高安全意识,拒绝使用过期未检气瓶,才能杜绝此类问题。工作人员提醒,购买、使用液化气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气瓶上的检验日期标志。液化气瓶不能靠近热源、明火,不能在阳光下曝晒,不能用火烤、浇热水等方法加热。最重要的是,使用者严禁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残液,一旦气体泄漏,极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此外,为了对全市液化气瓶实施有效监管,消除隐藏在居民身边的一个个“炸弹”,太原市质监局特监处从去年开始,就为液化气瓶加贴电子标签并登记上网,为每一批次的液化气瓶办理使用登记证,并且专门聘用了液化气充装站义务监督员。“虽然有些成效,但散落在居民家中和一些气站的废瓶还是难以全部回收。”雍处长表示,太原的液化气瓶市场是先有市场后有管理,希望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能彻底根治这一顽疾。
本报记者 黄堃 王普荣
■相关链接
近年发生的几起气瓶爆炸事故
2000年11月20日9时20分,西里街南巷19号利民废品收购站院内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院内所有房屋的玻璃被震碎,墙体受损。据初步推测是报废氧气瓶漏气引起的爆炸。
2004年6月1日18时许,体育西路一家餐馆使用的报废液化气瓶发生爆炸,所幸无人伤亡。爆炸中,餐馆的两扇窗户被震碎,菜肴全部被烧成了干焦状。
2005年10月9日14时30分许,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气瓶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使用单位管理不善,使用人员缺乏气瓶管理和安全知识,购买使用漆色不清、无警示标志、超期报废的气瓶是导致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