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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降罚金”一手“狠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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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交规酝酿重大变化闯红灯罚款500元,一次记4分

南方日报讯(记者/黄超杨磊)一手“降罚金”,一手“狠记分”。昨日,备受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草案)》再度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与之前引起轩然大波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的新交规看上去“温和”了很多———闯红灯的罚金降到了500元的现有水平,两次及以上罚款1000元,没有了4次以上每次罚2000元、8次以上每次罚5000元、10次以上每次罚1万元的严厉规定。然而,新交规引入了“记分”制,闯红灯一次记4分,在许多开车人看来,这一规定比罚款更加严厉。

由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是按照处罚种类来划分的,按照“警告和罚款”、“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安全教育和社会服务”逻辑来起草,“容易给人造成误解———立法就是为了罚款”。而修改后的交规则是按照某种违法行为将造成何种后果来划分,按照“违法行为的处罚”、“安全教育、社会服务和信用征信”、“执法程序”的逻辑来起草,市民对闯红灯、高速路逆行、飙车、套牌等各种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一目了然,条例更加清晰。

对比前后两个版本可以发现,昨日提交审议的版本几乎是改头换面。

变化1

罚款额大降

《征求意见稿》最受市民关注的是高额罚款和累进加罚制度的引进,此次的修改中,除了套牌车、遮挡车牌等少数违法行为的罚款额未降低外,绝大多数违法行为的罚款额都有了大幅度下调。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在高速公路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违规使用远光灯等10种行为将被罚款1000元。一年内同样的违法行为出现4次以上的,每次处2000元罚款;8次以上的,每次处5000元罚款;10次以上的,每次处1万元罚款。修改后的草案则对此作了大幅度调整,闯红灯的罚款额被降到了500元,和目前深圳的实际罚款额保持一致,而2次及以上的罚款1000元。

另外,“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罚款额降到了300元,在高速公路逆行或倒行的罚款额降到了600元,违规使用远光灯的罚款300元。

对于市民关心的酒驾问题,此次修改亦有相当大的变动。此前规定饮酒后驾车罚款5000元,醉酒后驾车罚款1万元,此次也分别降到了1000元和5000元。但是,对于套牌、伪造车牌等行为,罚款额并没有松动,仍然是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对一年内首次违规免于处罚的规定也消失了,只有2年内没有其他交通违法记录且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才能免予处罚。

变化2

引入记分制

“我们此次更加强调的是综合管理。虽然罚款额降低了,但是实际上处罚却更加严厉了。”负责制定条例的深圳市人大相关负责人透露,深圳将全面强化“记分”制度,而且这一制度将与“累进加罚”同步实施。

在闯红灯方面,闯一次就记4分;闯3次以上的,扣留驾照,重新考试合格后方能拿回驾照;5次以上的,除了要交罚款,还要扣留驾照3个月,扣车7日。“和罚款相比,记分更加可怕。”不少驾车人听到消息后第一时间这样反应。

深圳此次将强化“记分”制,这意味着每辆被抓拍到违规的车都要为违法付出代价。“记分制”几乎对每种交通违法行为都适用,除了罚款外,“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将被记4分,在高速公路逆行或倒行记6分,违规使用远光灯记2分。

变化3

启动信用征信系统

“信用征信”昨日也首次出现在新交规的草案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交通违规行为被计入个人征信从而影响信用等级是非常普遍的做法,闯一次红灯也许就会影响到本人晋升、银行信用、保险、求职等。

借鉴这一做法,深圳也将全面实行这一制度。公安交警部门将定期将个人和企业的相关违法行为信息录入信用征信系统,供单位和个人查询,这些行为包括:个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的;运输企业车辆违法率高或者引发死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与此同时,交通违法行为人的信息将同时抄送相关保险公司,供保险公司研究保费时参考。

变化4

违法成本提高

“有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争道抢行、随意变线,撞了车反正有保险公司来理赔,后面车辆堵多长也和我没关系。”有这种想法的人注意了,肇事司机不再能置身事外了。

此次修改,深圳市人大针对这个问题,专门增加了一条: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除了按规定理赔外,还要按其造成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应处罚款数额的2倍处罚,并按规定记分、暂扣驾证。

“我们希望通过适当提高违法成本,引导驾驶员谨慎驾驶,可以减少路面碰撞和交通拥堵。”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傅伦博表示。

小贴士

1.闯红灯:每次记4分,第一次处500元罚款,两次以上处1000元罚款。三次以上的,扣留驾照,考试合格后方才发还;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每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扣留机动车7日。

2.低速慢驶:超速行驶要罚,低速慢驶也可能要被罚。在前方无障碍情形下,行车速度缓慢至无理阻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或者以违反规定的最低车速限制,罚款600元并记3分,一年内违反3次以上的,除罚款外,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高速公路上下客: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记6分;违反规定上下车的乘车人处200元罚款。另外,车辆所属经营单位处1万元罚款。

4.酒驾:酒后驾车的,处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3个月,记6分;醉酒后驾车的,处5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和15日以下拘留,记12分。

5.泥头车超速、逆行、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罚款2000元,两次以上4000元,超速、逆行记4分,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记2分。

6.飙车:超速50%以上、80%以下的,处2000元罚款,记6分;超速80%以上的,处5000元罚款,并吊销驾照。

■短评

高明的交规2.0版

在一阵强烈的质疑声过后,深圳推出了“新交规”的2.0版。和公开用来征求意见的1.0版相比,2.0版实在高明了许多。

之前不少人质疑,深圳新交规是为了多罚款,充实政府的钱袋子。闯红灯一次1000元、4次2000元、8次5000元、10次1万元的罚金,不仅让有车一族目瞪口呆,也让许多无车族大呼过高,加入到有车一族的反对声音中来,成为1.0版遇阻的重要原因。

新交规的这次修改,罚款额普遍下降,且下降的幅度相当大。对于有车一族来说,恢复到既有水平完全可以接受,对于无车族而言,事不关己,也不需去过多关心罚款,民意的压力因此基本上被化解了。

但2.0版高明之处就在于,它是“以退为进”,看上去趋于宽松,实则杀机四伏,管理手段更加严格了。“记分制”,一个并不新鲜的名词,一旦严格执行起来,对有车一族而言,这是比罚款1000元更加致命的手段。

每个驾照一年内最多只能被扣12分,一旦12分被扣完,驾照就要被暂扣,必须重新考试才能拿回驾照,这等于要了开车人的命。而按照深圳的新交规,一年只有闯3次红灯的余地,之后就要面临被扣驾照的困境了,不少人看到新交规后直呼“以后不敢开车了”。

从罚款、记分到录入个人征信系统、社区服务,新交规2.0版立体式地构建起了一个对交通违规行为围追堵截的防御网。也许还会有不少人抛出反对意见,特别是对一次扣4分之多,但这种综合管理的思路无疑是找对方向了。

对于有车一族而言,不管最终通过的新交规如何规定,都负有维护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不文明行为的义务。我们常称赞香港、美国、欧洲的交通秩序好,那么,就请有车一族和无车一族共同行动起来,有车族礼让三分、无车族慢抢一秒,共同营造一个路路畅通的城市氛围。黄超

■市民反馈

行人乱穿马路罚100钱数得过来吗?

条例(草案)规定:行人乱穿马路或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罚款100到200元。

华强北丁先生:按现在情况来看,每个闯红灯的行人罚100,交警数钱都数不过来,操作难度挺大的,华强北一条街需要多少交警啊。不过如果真的要罚钱了,估计行人“法不责众”的潜在心理多少会有些遏制。

闯红灯罚500还是有点高

条例(草案)规定:首次闯红灯罚款500,一年内两次罚款1000元,三次以上扣证,五次以上扣证3个月,扣车7天,每次违法罚4分。

罗湖陈先生:条例处罚的标准还是高了一点,哪个驾驶员不看走眼呢,两次就上千元,实在是罚不起。

南山崔小姐:修改后的处罚条例采纳了市民的建议,适当降低了首次违法的处罚标准,且上限为1000元,应该是适合深圳司机的承受能力的,而且扣证、重新考试有足够的威慑力。

酒后驾车应重罚

条例(草案)规定:酒后驾驶罚1000元,扣证3个月,记6分;醉酒驾驶罚款5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15日拘留,记12分。

的哥张先生:酒后驾车就没什么好说了,这本就应该重罚,危害性太大了,用重罚能够杜绝侥幸心理。

协助维护交通秩序操作性差

条例(草案)规定:行人闯红灯被抓后,自愿接受道路安全教育的,交警可安排协助维护交通秩序1到2个小时后,免予处罚。

杨先生:这个规定看似出发点很好,但执行起来非常难,如果真是在一个非常繁忙的路口,交警哪有时间做辅导,万一违章行人乘乱跑了,交警是不是要穿过车流去抓。即使是当协管员,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吧。

施行义工服务需要配套措施

条例(草案)规定: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造成交通事故的,或造成重伤以上交通事故负有事故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员,尚未构成犯罪的,除依法处罚外,还应当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医疗机构提供义务护理或参加义工联组织的义工服务,时间为30小时到60小时。

市民雷先生:条例此项规定吸纳了香港和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出发点很好,就是让他们感受到生命的可贵,珍惜生命。但现在医院的正常护理管理都不是很完善,怎么能保证这些违章司机能够从中接受到教育,如果违章司机请人去护理,该怎么处理?此外,司机参与义工服务如果消极怠工,或者在护理病人过程中出了差错,这个责任该怎么分担?30到60个小时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如果驾驶人分一年去完成服务,交警是不是也要管理他一年。因此,相应的法律法规配套措施应该及时跟上,形成固定的操作模式,这个处罚条文才能真正落实。

3次违法就录入征信系统显然是不合理

条例(草案)规定:个人违法交通法规达到吊销驾证或者拘留处罚的,运输企业平均违法率较高的,一年内个人违法达到三次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将其交通违法信息录入个人或者企业征信系统,此外,还要定期将违法信息抄送保险机构,加大违法者投保额度。

市民孙小姐:三次违法就录入征信系统显然是不合理的,根据深圳现有的道路交通条件,这个次数在6次以上比较合适,我相信大部分车主违章,尤其是轻微违法都不是故意的。这个征信系统应该首先在运输企业实施,因为他们车辆多,人员也多,容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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