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居民电价严重偏低
深圳商报
【本报北京11月19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 李萍 宋华)今天,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电价调整答记者问时表示,我国现行居民电价严重偏低,拟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
该负责人表示,从供电成本的角度看,我国现行居民电价是严重偏低的。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据统计,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0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
他指出,目前较低的居民电价,主要通过提高工商业用电价格分摊成本实现的。长期下去,既加重工业和商业企业的用电负担,影响我国的经济竞争力,又导致经济条件好、用电越多的家庭补贴越多,经济条件差、用电较少的家庭补贴越少的不合理分配。而要大幅度提高居民电价又受到居民承受能力制约,尤其是低收入居民对电价调整十分敏感,因此,这次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简单全面提价的做法,这次电价调整暂不调整居民用电价格,拟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我国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上个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日本、韩国及美国的部分地区对居民用电采取了阶梯式电价的做法,将居民用电实行分档定价,用电越少价格越低,用电越多价格越高。这样,既能合理反映供电成本,又能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