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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望角”120商家:物业公司欠电费咋断我们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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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成都市电业局锦江供电局对该广场实施了强制断电,原因是管理方拖欠电费近47万元。但广场内的商家都称每月已按时缴纳了电费,断电将对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对此锦江区供电局表示,该局欠缴电费金额已逾千万元,“停电催费确属迫不得已”。

“为什么要停我们的电?我们每个月都按时缴纳了电费。”一家经营串串香的业主说,今年2月份,这里已经因为欠费断过一次电,当时也引起不小的纷争。广场内经营饭店的吴女士说:“物管和电力部门纠纷,我们做生意的商家,却成了受害者。”她说,冬季本来就是经营淡季,断电好似雪上加霜。众多商家担心的是,停电造成的损失谁来负担。

为了讨回权益,不少经营户来到惠尔物业办公室讨说法。但上午11时许,物管办公司内只有两名年轻工作人员。“领导都已经出去协调这件事情了,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

电业局:停电催缴有法可依

锦江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张箭说,2008年11月起,惠尔物业管理公司开始欠缴电费。今年3月4日,在一个协调会上,惠尔物管出具过书面承诺,答应在4月底之前结清2008年欠费。“但直到现在,物管方都以业委会未成立、无法动用维修基金等借口拖欠电费。目前欠费总额已达467791元。”

张箭说,目前锦江供电局便有1000多万的欠缴电费。这已经严重影

响了电力部门的正常运转,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此他们开始不断向欠费大户发出催缴通知。此前已向好望角发出过《欠费停电公告》,但直到限定时间为止,仍不见缴费,只好按计划予以停电催缴。成都电业局称,停电催缴依据国家《电力法》和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相关规定。停电前十日,就在欠费的广场内张贴了停电催费公告,并报送房管局、经委、街道办等相关部门。

律师:建议用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昨晚获悉,经相关部门紧急协调,好望角物管承诺尽快缴齐欠款后,电力部门于20时50分恢复供电。停电对缴纳了电费的经营户,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对此,律师邢连超说,此次停电是因物管方拖欠电力部门电费造成的,因此商家的损失应由物管方承担。

邢连超同时指出,在冬季强制断电的方法有所偏激。他建议电力部门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等途径来解决。而光将停电公告贴在墙上不现实。在停电前,可以通过走访商户等方法,来提前通知。

记者余行实习生殷子然

商家:缴了费却被停电损失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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