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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后能否有“后悔权”? 市消协:尚待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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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消息(记者王志新通讯员姚丰)消费者购物后可以“后悔”吗?昨日,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依照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答案是否定的。

近日,消费者王女士到市消协投诉:前一天在某商场购买电紫砂锅,回家后老公不喜欢,拿到卖场退货,被告知商品一旦售出,非质量问题不得退换。据统计,近段时间以来,像王女士这样的投诉或咨询,市消协共接到数十起。

市消协表示,一旦消费者购买商品,就等同于和经营者达成买卖协议且具法律效力,因一时喜好或购物冲动导致“后悔”,在当前的《消法》中还无法找到充分的维权根据。

据介绍,针对《消法》是否应赋予消费者“后悔权”,以及如何运用合理的“后悔权”,国内相关专家学者正在积极探讨和研究。

市消协建议,相关立法立规部门早日推行有条件的后悔权。

美国、法国、日本:无理由退货

由于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组织的保护,消费者在各类商店不但购物便利,而且购买的正常商品基本都能实现“无理由退货”。当然,特价处理商品也有不能退货的时候,但售货员在收款之前必定会向消费者说明。欧盟:有14天试用期

欧盟法律规定,如消费者订购一个不了解其性能的货物,且是远程购买的并超过40欧元,则消费者拥有14天的试用期。瑞典:网购14天内可退

对于网上购物、邮购、电视购物,瑞典专门出台了《远距离合同法》。该法规定,在这种购物行为中,消费者均享有14天的“后悔权”。在这14天内,可以任意换货或退货。英国:网购7天内可退货

英国规定,消费者在网上或通过电话购买商品后享有“冷静期”,如在7天之内改变主意,可通知商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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