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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民深切缅怀谷牧同志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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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12月,谷牧和袁庚、邹尔康等在蛇口。
1983年,广东省特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吴南生和梁湘陪同谷牧视察上步工业区。
1988年3月,谷牧为大亚湾核电厂建设工地建设者题词。赵连勤 摄
1992年1月,谷牧和深圳市的同志在一起 。
▲1988年3月,胡应湘向谷牧介绍拟议中的广深高速公路修建计划。江式高 摄
1989年5月谷牧同志考察盐田深水港施工现场。(本栏图片除署名外,均为本报资料图片)

据深圳文史资料记载,1979年至1988年10年间,谷牧先后12次到深圳经济特区检查指导工作,当时深圳几乎所有重大决策都是在他的参与下制定和实施的。谷牧后来说,“过去我是广东的党代表,因为办特区,我连党的关系都转到广东。”

其中为起草中央1979年50号文件批转的《报告》,1979年5月中旬,谷牧率领由国家计委副主任甘子玉、段云,国家进出口委副秘书长李灏等组成的工作组到达广东、福建,会同两省省委起草向中央的请示报告,仅在广东就连续召开了长达10天的工作会议。

1984年1月,中央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时,批示中特别指出:“中央和国务院委托谷牧同志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并协调、仲裁执行中可能出现的矛盾。”这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中是罕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