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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死刑大改进:一针致命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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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注射:需注射3针,先让犯人昏迷,然后让其麻醉,最后是让其心脏停止跳动。若第一针没发挥作用,死囚或会在“极度痛苦”状态中被处决。

■新型注射:“一针致命”,即给犯人注射大剂量麻醉剂(硫喷妥钠),使其“沉睡不醒”,据信这在欧洲被用来帮助病人或者轻生者实现“合法安乐死”。

一名被关押在美国俄亥俄州的死囚即将于12月8日接受注射死刑。同以往此类死刑执行方式不同的是,这名犯人将“只挨一针”。据悉,本次死刑使用的“新药”以前在美国只用于为宠物实行安乐死。这名犯人也因此将成为美国首位“挨一针就死”的死囚。

死囚抱怨

连挨18针,“万分痛苦”

自从1999年恢复死刑后,俄亥俄州先后处决了32名死囚。今年九月,上述名叫布鲁默的死囚在接受注射死刑时,因执法人员“找不到适合扎针的静脉”而暂时免死。这名犯人因在1984年强奸并杀害一名14岁的少女而被判死刑。

传统注射死刑需要三针:第一针让犯人昏迷,第二针让犯人麻醉,第三针才是让犯人心脏停止跳动。反对死刑的人士宣称,如果第一针没有发挥作用,死囚可能会在一种“极度痛苦”的状态中被处决。此外,人们还对是否应让医护人员执行注射死刑存在争议。

其实,所谓“一针致命法”无非就是给犯人注射大剂量麻醉剂(硫喷妥钠),从而达到让其“沉睡不醒”之目的。据悉,这种麻醉剂在欧洲被用来帮助病人或者轻生者实现“合法安乐死”。

在第一次走下刑场后,布鲁默以书面形式抱怨说,死刑执行者在行刑过程中先后扎了他18针,但都没有成功,因此这一过程让他感觉“万分痛苦”。由于这是美国首例“一针致死”执行方式,布鲁默可以上诉,质疑俄亥俄州的做法“违反宪法”,从而让自己多活一段时间。

一旦上述麻醉剂无效,死刑执行者将会给死囚另外注射两针“备份药剂”,以确保死刑得以执行。不过,对布鲁默来说,如果他在第二次接受注射死刑时依然因“静脉太细”而无法接受药物注射,那么此人将可能成为一名美国历史上极其罕见的“两度活着走下刑场的死囚”。

死囚牢房

条件好,犯人自愿判死刑

美国的死刑犯被判之后,并不是当场押赴刑场执行,他们享有种种法律规定上诉的权利。如果这种上诉从高等法院算起,到上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为止,上诉时间可以长达10到20年。在这段等待的时间里,每一个被处死刑的人都可能获得免死的机会。

2005年3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犯罪人犯罪时若未满18岁,不得判处死刑,但在这项裁定出炉前,共有22名犯罪时未满18岁的死刑犯遭处决。此外,自2002年起,联邦最高法院禁止处决心智障碍者。注射毒剂是美国最常见的执行死刑的方法。

统计数字显示,关押一名普通犯人每年至少要花费4.9万美元。与此同时,每名死囚的年度关押成本更高达13.8万美元。由于关押条件相对较好,而且在几十年内不会被处决,一些原本应该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犯人甚至公然要求法官“从重”判处其死刑。当地法律的震慑力可想而知。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死囚牢房比关押普通犯人的“号子”更为宽敞。死囚们除了能住单间外,还可单独享用牢房内配备的电视、CD播放器和其他设施。每到吃饭时间,看守们会把早餐和晚餐送进牢房。午餐时间,这些死囚犯往往还能到外边放风。(高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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