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知名律师李某 被指控犯三宗罪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今年49岁的李某河,曾经是泉州的知名律师,如今却成了被告人。
在多年辩护律师生涯中,李某河摸索出了条条“捷径”,使自己的法律代理业务增加制胜砝码。因接受李某河的介绍贿赂,泉州法院系统多名法官被拉下水。而李某河案浮出水面,是因为他为受贿入狱的原晋江陈埭镇党委书记许良志传递“立功线索”,帮其取得减刑机会。
落网后,检方指控李某河犯三罪:介绍贿赂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目前,德化法院已受理此案。
【假立功案】 伪造立功证据
副所长运作假立功 辩护律师传递线索
李某河,泉州某律师事务所主任,有着20多年的执业经验,是泉州司法界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公开资料显示,李某河头上曾有过诸多光环,他既是泉州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泉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又曾获“泉州第五届创建文明行业先进个人”、“泉州市十佳律师称号”等荣誉。
2008年,原陈埭镇党委书记许良志因受贿被起诉。为帮许良志得到减轻处罚,许良志的朋友丁某找到时任晋江市公安局罗山派出所副所长的李良友(已判刑)帮忙,李良友欣然答应。同年3月,李良友将其在工作中掌握的涉嫌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的逃犯范某的藏匿地点,打印成纸条交给丁某。
而该案中,当时担任许良志受贿案一审辩护律师的李某河,受丁某请托,利用进看守所会见许良志的机会,将非法得到的犯罪信息传递给许良志,并授意了相关注意事项。3月18日,许良志向泉州看守所举报后,该所民警将相关材料移交罗山派出所交给李良友。事后,李良友私自组织人员抓获范某,又以派出所的名义出具了相关说明,致使许良志被泉州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具有立功情节,并得到减轻处罚。
事后,许良志因受贿54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而在该案开庭的前一天晚上,李某河收受了许良志朋友送的2万元港币。
得寸进尺再作案 副所长锒铛入狱
如果不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切,上述的黑幕也许没那么快败露。取得轻判后,许良志的亲友还是不惜花重金为其寻求各种途径,希望帮许良志早日出狱。
去年8月初的一天,许良志的朋友丁某再次找到李良友。“许被判7年还是太长,等出狱都老了。”李良友便建议许良志提出上诉,其愿意在二审再帮许搞一条检举线索,兴许可以再减2年,并说有人开出的检举线索费是10万元。
一审判决后,许良志提出上诉,与此同时,李良友则在后方为其帮忙运作取得减刑的立功线索。李良友找到杨某,希望能帮其找到一条贩毒300克以上的线索,想搞一个假重大立功。而杨某手上正好有贩毒的线索,于是将线索交给了李良友。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些情况随后引起有关部门的怀疑,今年1月,36岁的李良友因涉嫌徇私枉法罪被逮捕。5月,晋江法院一审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李良友有期徒刑3年。
而此前的2008年12月底,李某河因涉案被抓。
【介绍贿赂案】 介绍贿赂 多名法官被拉下水
李某河从被逮捕至今已长达10个多月,其间,德化检方曾3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多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才移送德化县法院审查起诉。
在多年的律师生涯中,李某河摸索出了条条“捷径”,使法律代理行为演变成为介绍贿赂行为,在司法权力与金钱间搭建起了一座黑色桥梁,最终导致泉州法院系统里多名法官被拉下水。检方查明,1993年至2008年期间,李某河先后介绍或受他人委托,向办理相关案件的法官黄振某、江章某和黄某忠贿赂11次,共计人民币20多万元。
去年10月,蔡某与丈夫的离婚案在鲤城区法院民一庭审理,时任鲤城区法院民一庭原庭长的黄某忠是该案的承办人。李某河作为蔡某的代理律师,建议蔡某称,黄某忠到外地调查取证辛苦,要送点钱表示感谢。同年11月,蔡某从厦门汇款5万元给李某河,次日,李某河将5万元转送给黄某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