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一个车贩子 责任全推给他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刘长宇通讯员曲丹田一)谎言终将被揭穿!今年5月19日,长石公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摩托车被撞倒,驾驶员死亡,肇事车逃逸。面对警方询问,司机和车主竟把责任推给一个并不存在的车贩子。
微面肇事逃逸
事发当日17时50分,九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时,一目击者称肇事车牌号好像是吉C179××或吉C197××。相符的车辆只有一台微型面包车,车主为四平人车某。警方辗转联系到车某。车某称,该车早在五六年前就抵债给了四平市某单位。
8月25日,四平市这家单位称,该车于5月19日(即事故发生日)卖给了一个名叫展国春的德惠人。卖车协议上有展的电话号码。民警联系展国春,展答复说:“车在买的当天开回德惠的路上就卖了。”
展国春说,5月19日早上,他和朋友刘希峰到四平买了这辆车,回德惠的路上途经长春世纪广场,遇到了刘的朋友小龙,便将花5000元买的车以8000元卖了。展称不认识小龙,也没留其电话。
刘希峰的说法和展国春一致,他说小龙叫李春龙,是在二手车市场认识的,他会协助警方找到此人。但过了一个月,刘仍然没找到他。
车主与司机隐瞒回家路线
民警从全省户籍档案中调取了1975年至1980年出生的所有名叫李春龙者的户籍照片资料。10月12日,刘希峰看完200多个人的照片,称都不是买车人。民警早怀疑刘希峰和展国春,对他们提出一系列问题,他们无法解释清楚。此后两人经常拒接民警的电话。
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侦逃大队很重视此案,与九台市交警大队组成联合专案组。专案组将展、刘二人列入重点嫌疑对象,在调查中发现,两人购车返回德惠的路线并非他们所说的从世纪广场走102国道,直接返回德惠,而是从世纪广场经放牛沟、石头口门,绕到西营城、九台纪家镇,之后返回德惠,“他们俩肯定在说谎,有重大肇事嫌疑!”
司机车主承认订立“攻守同盟”
11月6日,交警兵分两路,分别在德惠和长春将展、刘二人带到侦逃大队,并分别对两人展开正式审讯。刘希峰很快就交代了全部经过。
当天展国春买了车,刘希峰驾车行至长石公路,相对方向驶来的摩托车为超车驶入道路左侧,他躲闪不及导致两车相撞。摩托车翻下路基,刘、展二人下车查看后便驾车逃逸。
刘希峰供述,他除了害怕承担经济责任,更主要的是他无证驾驶——他于2004年驾驶大翻斗车在九台市境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车一名修理工死亡,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期两年执行,驾驶证被注销。
这次事发,警方给刘希峰打电话了解情况,他编造了谎言,和展国春订立了“攻守同盟”,把事故责任推给了一个并不存在的车贩子小龙。刘希峰起初对警方称,车扔了,警方进一步追问下,他承认说车藏在亲属家了……
不逃逸其实责任并不大
侦逃大队副大队长谭洪明说,事发地点道路仅宽6米,会车和超车的条件都不好,摩托车发现前方路边停着黑色轿车,遂向左行驶,驶入道路左侧与迎面驶来的面包车相撞,然后滑向道路右侧,翻下路基,撞在树上,“摩托车因‘驶入道路左侧’引发交通事故,将承担至少一半责任,而另一半责任将由面包车和黑色轿车分担。也就是说,面包车的事故责任不会超过一半。如果不跑,刘希峰肯定不会承担刑事责任,而只需承担相应的不到一半的经济赔偿责任。”
目前,刘希峰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刑拘,展国春的行为构成包庇罪,警方正在研究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