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司机撞死中学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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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网消息(记者 刘丰 通讯员 胡建华 何荣)应城市男子杨某酒后驾车将一名高中男生撞死后逃逸,并将事故车隐藏在宾馆内。昨日,他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0个月。
2008年初,杨某以38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无行车手续挂假牌的货车。当年10月28日,杨某驾车到应城市区与女友田某等人吃饭,席间喝了近3瓶啤酒。当晚10时40分,杨某开车送田某回家。田下车后,杨某调转车头左转弯行驶,经过一非机动车道时,将骑自行车的高中生张某撞倒致死。杨某随即驾车逃离现场,并将肇事车辆藏匿于郊区一宾馆内。
2008年12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应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1月9日,该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月20日,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接到判决书后,应城检察院认为判处杨某有期徒刑4年量刑畸轻,决定报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7月13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指令一审法院再审,该法院昨日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