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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宁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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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重庆11月6日消息(记者张晶)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共重庆市委隆重召开命名表彰大会,追授重庆市巫山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一科原科长罗东宁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了大会。

罗东宁同志是重庆市巫山县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侦查一科原科长,1995年参加检察工作后,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2004年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以来,共主办和参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9件76人,其中42件为大案要案,均出色完成任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2009年5月8日,因带病连续加班,罗东宁昏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5岁。

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指出,罗东宁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检察机关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扎根基层、埋头苦干、执法为民的光荣模范。他用奉献书写无华,用敬业彰显忠诚,用生命守护公正,用短暂而光辉的一生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价值追求,集中展现了当代人民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精神和时代风貌。

曹建明强调,在号召全体共产党员学习罗东宁同志的精神时,要注重四个方面的学习。第一,要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罗东宁同志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公仆精神,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向罗东宁同志学习,就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第二, 要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罗东宁同志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进取精神,大兴崇尚学习之风,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

第三,要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罗东宁同志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使命精神,大兴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之风,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罗东宁同志始终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坚持以严格的党性要求自己,以肩负的职责鞭策自己,切实做到执法严明,不徇私情,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即使面对各种威胁、利诱甚至恐吓,他都不为所动,敢于斗争,恪尽职守。向罗东宁同志学习,就要始终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以坚强的党性和纪律作风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

第四,要深入学习和大力弘扬罗东宁同志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奉献精神,大兴爱岗敬业之风,努力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学习罗东宁同志,就要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在为检察事业拼搏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曹建明指出,当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广泛开展向罗东宁同志学习的活动,以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带动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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