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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大中:救人前他们有说不的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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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大中

湖北两名男孩不慎滑入江中,正在附近游玩的长江大学10余名大学生发现险情后,手拉着手组成人梯救人。在成功救起两名男孩后,多名救人大学生不慎落水,其中3人牺牲。(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07版)

我们假设这些大学生都会游泳,即使救人落水,或许也不会有人牺牲。从这点看,只教学生ABC的学校教育值得反思———教育理应包含游泳这些必备技能。但问题更多却也在于,不会游泳的大学生该不该下水救人。

手拉手的救人方式是集体行动,每个人都对其他人的生命安全负有责任。在这样的群体中,会游泳与不会游泳的人面临的风险是不同的:会游泳的同学参与救人是应当的,不会游泳的同学则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冒险。我不知道在作出救人决定时,他们有没有征询过彼此的意愿,那些不会游泳的同学有没有提出不参与救险?按理说,那些不会游泳的同学应该基于自身能力,对参加下水救援说“不”。但我们也能体味,在那种情况下要说出“不”,也的确非常困难。一方面,舆论对见死不救的指责太多了,这形成了道德压力;另一方面,集体对个体产生裹挟作用,不参与救人可能让他们在事后受到同伴指责。

有关见义勇为的讨论已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广泛的讨论并没有形成一种价值秩序。首先,舆论不能无条件地指责围观者。不会游泳、不能保证自身安全的人是不是参与落水援救的合适人群?当这些人选择旁观时,舆论不应一味指责。其次,每个人都应对自身安全负责,冒死救人并非是值得提倡的行为。

为救落水者而牺牲的三名大学生是英雄,但也是一种遗憾。我们本可期待更理性的结果:比如会游泳的同学组队救人,不会游泳的同学则在岸上协助或寻求其他办法。舆论则更应该有所反思:不会游泳的大学生在救人前,有选择说不的自由吗?我们必须首先确认这种自由,然后才能说,选择救人是他们无悔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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