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台币兑换扩及全省的启示:两岸金融开放推进 新台币,两岸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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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0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兰文)盛传年底之前,两岸应会签署金融合作监理备忘录(MOU),为两岸金融合作扫除最大的政策障碍,届时两岸将向对方开放金融市场。
两岸将如何开放各自金融市场?是一次性全部开放,还是由局部向全部逐步开放?相信不少业者都有这种疑问。
本月中旬,新台币兑换由福建沿海五市扩及全省,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邓利娟对此解读称,两岸金融开放具有高度敏感性,正如新台币兑换不断扩展的过程,金融开放有一个逐步推动、循序渐进的过程,全面性开放需要较长时间。
两岸货币兑换试点前行
10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福州中心支行首度对外透露,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批复同意新台币与人民币兑换范围由福州、厦门等五市扩大至福建全省,福建的中国银行网点均可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福建至今是大陆唯一开办新台币兑换业务的省份。
在此之前,新台币兑换在福建经历了11年试点过程。1998年,中国银行在厦门、福州的分行率先开办新台币兑入业务。2003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五市的中国银行分支机构,开始办理新台币兑出业务。
台湾方面兑换人民币,同样采取试点推动。2005年10月,金门、马祖金融机构开始试办新台币与人民币兑换业务,凡符合“小三通”入出境规定的两岸民众,每次可兑换2万元人民币。
2008年6月,全台开放人民币兑换业务,目前只对民众开放,台湾民众凭身份证即可兑换,每次金额以2万元为限,公司、法人尚不在开放之列。
虽然两岸货币兑换试点已有多年,但兑换量极小,满足不了台湾方面对人民币的大量需求;同时随着大陆游客赴台增多,也满足不了大陆客对新台币日益增长的需求。两岸扩大货币兑换具有现实的迫切性。
基于这种迫切性,央行把新台币与人民币兑换业务扩大到福建全省,福建在前两次试点推动的基础上,又一次先行先试。
福建继续试验顺理成章
邓利娟副院长认为,当前两岸关系大大缓和、经贸互动良好,但是金融合作严重滞后,因此金融合作议题特别令人关注,特别从上半年第三次 “陈江会”签订《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后,更使人高度期待。当前两岸积极推动MOU的签署,就是为了让长期滞后的两岸金融合作,能有突破性进展。
但考虑到两岸关系的特殊性,交流合作常常需逐步推动,中央推出海西战略,支持海西发展,就是希望两岸全面推进多项交流时,在敏感领域有一个渐进步骤,在海西做妥当了再推广。
具体到两岸金融开放来说,因其高度敏感性,需逐步推动。邓利娟表示,新台币兑换扩及福建全省,最大启示意义是两岸金融开放需由局部到全部,以合适方式在特殊区域试行成功后,再开放到大陆各地。
邓利娟称,从空间演进看,有地缘优势的福建得地利之便,并且福建具有新台币兑换的多年实践,加上今年来中央支持海西建设的“天时”,所以福建继续先行先试,也就顺理成章了。
货币清算银行花落谁家?
邓利娟预测,下一步如果两岸官方各自指定商业银行来清算货币,大陆的中行福建分支机构被选中的可能性极大,一是因为外汇外币业务属于中行强项,二是中行具有新台币兑换基础。
货币兑换与货币清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货币兑换过程中,中行如果收到过多新台币,就需要消化、清算。货币兑换是客户和银行之间的关系,清算是银行与银行之间发生的关系。
目前两岸银行未建立货币清算关系。台湾岛内各家银行所需的人民币现钞,都是透过香港的外资银行从全球各地收购而来,旧钞多,货源不稳定。大陆中行所需的新台币,也通过香港的外资银行取得,因为兑换量小,又要承担汇率风险,所以中行兑换新台币的积极性似乎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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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在福建的新台币兑换业务,至今未公开挂牌,这次范围虽然扩大到全省,但兑换对象与额度等细则未见公布,似乎一直在“悄悄地做”。邓利娟说,目前中行承做新台币业务没什么钱赚,更多的是政策性安排,而非商业性选择,所以中行小步推进。
两岸货币清算滞后,阻碍了货币兑换顺利推进,货币清算迫在眉睫。邓利娟介绍,货币清算包括两个层次:第一步,两岸官方各指定一家或几家商业银行进行直接货币清算,改变目前间接清算局面,解决现钞兑换的货源问题;第二步,两岸官方签订货币清算协议,解决两岸因贸易、投资、汇款而起的汇兑需求,是全面性的。邓利娟称,货币清算协议要看MOU之后的进展,需要较长时间。
邓利娟同时表示,两岸金融合作如果采取“金融特区”模式,海西是“特区”的最优选择,那么海西本土的商业银行被列为新台币清算银行,可能性会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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