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惨死土枪下
厦门网-厦门晚报
《3岁男孩疑遭7岁女孩枪杀》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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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枪一度在山区打猎时很常见。资料图
10月17日,3岁半的皮皮在邻居女孩小蒋家玩遭遇不测,头部被枪弹击穿,事发现场只有皮皮和7岁的女孩小蒋(见本报昨日报道)。今天上午,记者从同安警方获悉,涉案的枪支确定是一把土枪,但是否是小蒋开的枪,警方表示,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暂时不方便透露。
记者 黄文水
虽然警方多次收缴
同安山区仍有少数猎人持土枪
记者查询获悉,土枪指的是土法制造的枪,是手工制作的用铸钢(或熟铁)枪管和木制枪把组成,用来打猎的枪,这种枪无膛线,一般枪管较长,往往使用前膛装药,撞机发火,使用黑火药或黄火药,霰弹发射铁砂或钢珠。
曾在同安担任民兵队长的曾先生下乡几十年,打过老虎、公野猪,使用过各种类型的枪支,他说,土枪有长有短,长枪的有效射程一般为30米,短枪为10多米,在10米带射程范围内,杀伤力极强,“要是拿着土枪顶住额头,近距离射击的话,那人必死无疑。”
曾先生说,虽然经过公安部门多次收缴销毁,土枪目前已基本绝迹,不过,在一些偏远的山村,仍有少数猎人持有土枪,偷藏起来用于打野猪和打鸟等,在枪支的存放上,猎人一般会把土枪锁进木箱、柜子等处,也不排除挂在墙上的可能。
山区孩子耳濡目染学会用枪
猎人习惯将土枪子弹上膛制作的用铸钢
不满10岁的孩子也可能会使用土枪吗?“这并不奇怪,山区的小孩子,一般都会使用土枪。”曾先生说,如果小孩的父母有枪,平时摆弄、试枪,孩子耳濡目染也就学会了。
曾先生说,山里的猎人还有个习惯,通常会将子弹上膛放好,一方面子弹有“压管”的作用,防止枪管里面受潮,另一方面,子弹上膛,枪支随时可以使用,反应速度快。据了解,近年来,在莲花、澳溪等山区有发生过土枪误伤人的情况。
曾先生表示,土枪的类型不少,事实上,制造一般土枪的技术难度并不大,“原来,有的甚至连打钥匙和开锁的老师傅也会做,制作加工铁件的师傅也有可能会制作。”
据警方透露,7岁小女孩的父亲蒋某除了养青蛙外,平时有加工铁件、铝合金和做油漆工。
另外,昨日,记者赶到小男孩皮皮曾就读的幼儿园,园里的老师说,皮皮转到园里读书只有一个月,对于发生的不幸她们不愿多提,不过老师们说,小男孩长得胖胖的,很可爱,招人喜欢,也很听老师的话。
【说法】
监护不力双方家长都要承担责任使用
昨日,记者就相关情况咨询了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黄海律师,他就案件涉及相关人员应负的刑事、民事两方面责任作了分析。
首先,刑事方面,如果皮皮的死亡确系蒋某的幼女开枪所致,其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由于7岁女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不承担刑事责任。而幼女的家长,如非依法配枪人员,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其次,在民事方面,如果开枪的是幼女,由于未成年,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父母)来承担;被误伤的幼儿,其父母亦未尽到应尽的监护责任,“试想只有3岁半的孩子,就任其自行串门,即使发生一般侵害,也因此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第三,民事赔偿金额方面:涉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内容,金额应当十分巨大,幼女监护人应承担大部分,幼儿监护人承担小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