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唱妇随”敲诈枪支换钱财 “夫”是在逃人员,被移交厦门警方,“妇”一审被判3年
大河网-大河报
□首席记者郭启朝通讯员齐娜
本报南阳讯闫道军和女友路亚利看到朋友携带手枪,首先不是想到报警,而是合伙将其枪支敲诈归为己有后变卖了1.2万元的现金。昨天,被告人路亚利(又名李婷婷)被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男友闫道军因系网上追逃人员,已被移送厦门警方。
2009年5月份,被告人路亚利的男友闫道军约湖北老乡贾陈(在逃)到南阳打架。见贾陈携带有一把手枪,闫道军与路亚利便合伙将其手枪敲诈归己所有。而后,闫道军联系好买主,于2009年6月20日晚让路亚利把手枪带到南阳市人民路某餐厅二楼,然后二人在此将该手枪以1.2万元的价格卖出。后闫道军与路亚利二人被警方抓获,该手枪被公安机关收缴。
据查,闫道军原为厦门市网上追逃人员,落网后已被移送厦门警方。
法院认为,被告人路亚利伙同他人非法买卖枪支,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但因被告人路亚利是共同犯罪,在本案中所起作用较小,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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