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艳照门”事件主角一审被判9年半
新文化报
一度在网上热炒的“法官艳照门”事件主角——浙江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原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郭坚,日前因犯贪污、受贿罪被德清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半。
今年3月,金华一名法官与一名女子的性爱录像带被人寄送至多个部门,而该法官亦受到调查。此次事件被称之为金华“艳照门”事件。传闻中所涉及的法官就是金华婺城区法院原审判监督庭副庭长郭坚。
双规期间,纪委人员发现郭坚涉嫌经济犯罪。3月10日,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以郭坚涉嫌贪污犯罪对其立案侦查,同日郭坚被刑拘,3月24日被依法逮捕。法院认定,郭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81544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据《都市快报》